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山西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规定和工作安排,省律师协会定于2024年8月27日—9月13日举办全省2024年度第二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集中培训,由山西省律师协会主办,山西律师学院具体承办。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按照《山西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规定,“实习人员应按要求参加首训培训、网上学习平台 60 学时自学、实习期满培训。实习人员完成首训培训、网上学习平台 60 学时自学内容,方可参加实习期满培训。”此次培训参训人员为2023年11月按要求参加并完成全省2023年度第一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首训、网上学习平台60学时自学合格的实习人员。
二、培训时间
本次集中培训分两期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一期
报到时间:8月27日15:00—18:00
培训时间:8月28日至9月1日
培训范围:省直、太原(部分)、大同、吕梁、晋城、朔州、忻州
(二)第二期
报到时间:9月8日15:00—18:00
培训时间:9月9日至9月13日
培训范围:太原(部分)、临汾、运城、晋中、长治、阳泉
三、培训地点
山西律师学院(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太原市小店区体育北街6号)
四、培训内容
按照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制定的大纲内容,主要包括:
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
2.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 中国共产党党史、国史教育;
4. 律师制度、律师职业定位及其职责使命;
5. 律师执业管理规定;
6.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7. 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能。
培训结束后将组织测评考试,测评合格的参训人员经省律师协会审核后予以颁发《实习人员培训合格证》。
五、培训食宿
集中培训期间食宿自行安排。
六、培训费用
收费标准每人591元。
七、培训要求
1.各市律协、省直各所接通知后请及时通知所属参训人员按时参训,并指定两名领队,负责培训期间本属地参训人员的召集、与律师学院协调等工作,领队名单报山西律师学院周海霞老师。
2.参训学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须说明原因,提交书面材料由本人签字,加盖所属律师事务所印章报市律师协会。各市律师协会统计不参训情况后应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市律师协会印章,有关材料一并报山西律师学院(省直参训人员书面材料只需本人签字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直接报律师学院)。
3.参训学员报到时须提交本人所在实习律所出具的综合实务训练鉴定意见并加盖律所印章(见附件2)。
4.参训学员应做好个人安全健康防护第一责任人,服从律师学院的安排,严格遵守课堂纪律,着装规范,不迟到,不早退,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
5.培训期间参训学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向工作人员履行请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到的、请假超过3个课时的参训人员,不予颁发培训合格证。
联系人:周海霞 13734007052
附件:1.全省2024年度第二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集中培训名单
2.综合实务训练鉴定意见
山西省律师协会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