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三届北方律师发展论坛论文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5-29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北方律师发展论坛组委会的安排,第届北方律师发展论坛拟定于20187旬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举办,由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承办为更好地组织我省律师参加论坛,展现律师专业水平和职业形象,为律师业发展献力,按论坛组委会要求,现面向全省律师征集论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论坛主题

创新 合作 发展  “一带一路”法律服务

  1. 论坛设五个分论坛

    分论坛一: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国际贸易法律服务分论坛

    分论坛二:青山绿水法律服务分论坛

    分论坛三:大数据时代下的法律服务分论坛

    分论坛四:防范金融风险法律服务分论坛

    分论坛五:刑事辩护的新机遇与新挑战法律服务分论坛

  2. 论文要求

    论文应围绕论坛主题和论文参考选题撰写(见附件1),也可在参考选题范围外自选题目撰写,但要紧扣主题,体现论坛的主题思想。论文字数限制在30004000字。

    律师应当自行撰写论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论文应当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文章。

    提交的论文应有标题、正文、结论、参考文献和注释。

    四、论文排版格式要求

    根据出版社的要求,对论文排版格式做出如下统一规定:

    1. 标题:宋体,小二号,加粗,居中;

    2. 标题下注明作者所在律师事务所、作者姓名:宋体,四号字,居中;

    3. 正文(含副标题):宋体,四号字;

    4. 结论:宋体,四号字;

    5. 参考文献和注释:宋体,五号字;

    6. 页边距:上、下均为2.54cm,左、右均为2.5cm,文档网格14.3(均在页面设置里调整)。

    、论文征集、评审要求

    (一)论文征集时间

    2018530日至6月15日。各市律师协会、省律协省直所管理部,务必于2018615日以前,将论文征集信息汇总表(附件2)及论文,发送至省律协业务部指定邮箱,并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第届北方律师发展论坛论文—XXX律师协会XXX律师事务所)”。615日之后提交的论文,不再纳入论文征集评选范围。由于人力有限,暂不接收律师个人投稿,请予以理解、支持。

  1. 论文评审

    由省律协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后,统一将优秀论文报至论坛组委会。

    四、联系方式

    1、省律协业务部联系人:李雪瑶  姚艳梅

     话:0351—2681136

     箱:593251597@qq.com

    2、省直所论文发送至省直所管理部,联系人:王飞

     话:0351—2681139

     箱:1367034702@qq.com

     

    附件: 1.第三届北方律师发展论坛论文参考题目

          2.第三届北方律师发展论坛论文信息汇总表

     

     

                                      山西省律师协会

                                     201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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