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探索建立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制度,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太原市司法局、太原市律师协会共同制定了《关于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见附件1)。经省律师协会、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研究决定,省直所参照《实施意见》组织实习律师进法院实习。现将相关事宜做如下安排:
一、申报程序
(一)实习律师通过其实习律师事务所,向省律师协会提出到法院实习的申请,省律协汇总后根据实习律师申报意向按照住址就近原则安排到法院进行实习。
(二)实习律师去法院报到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实习证;
3、法院实习鉴定书(见附件2);
4、一张两寸蓝底照片。
二、申报时间
省律协每年分两批组织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第一批申报时间:5月25日--6月5日;第二批申报时间:11月1日--11月10日。
三、工作要求
(一)省直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实习律师进法院实习。实习律师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自愿原则提出申请。
(二)实习律师在法院期间的鉴定,将作为实习期满考核时重要的印证材料。
(三)各所请于5月31日和11月15日前将《法院实习人员名册汇总表》(附件3)报省律协省直部指定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飞
邮 箱:1367034702@qq.com
联系电话:0351-2681139 15235152700
附件1:关于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的实施意见(试行)
附件2:法院实习鉴定书
附件3:法院实习人员名册汇总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