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西律师行业发展文史中心史料实物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9-04
来源:山西律协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展现山西律师行业的发展历程,传承山西律师精神、宣传山西律师文化,山西省律师协会决定筹建山西律师行业发展文史中心(名称暂定)。为丰富和充实陈列室内容,现特向全省广泛征集相关史料和实物。

  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自2023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二、征集内容

  以新中国成立以来反映山西律师工作改革、发展、成果的史料和实物为主。主要包括:

  1.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要外宾来我省律师行业参观、视察、访问或讲演的照片、题词、音像资料等;

  2.省律协主要领导照片、合影及其任命、发表、获奖的各种文档、论著、手稿、证书,在任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

  3.不同时期制发的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匾额、工作证、各类证书(特别是荣誉证书)、制服、公章、微章、奖品等实物;

  4.反映全省律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重大成果的照片、实物、音像资料;

  5.反映律所成立初期至目前的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图文资料,例如早期的法律顾问处的设立等;

  6.早期购买的具有代表性的办公用具、仪器设备等实物或照片;

  7.不同时期(特别是早期)具有重要意义及影响的培训、讲座、会议、文体、竞赛、学习交流等活动的照片和实物;

  8.最早成立党组织的律所,开展党建活动以及受到上级党组织表彰奖励等的图文资料;

  9.早期全省律师行业具有代表性的著作以及有重大影响的科研论文等;

  10.各个时期主要新闻媒体对全省律师工作成就、重大事件的报道材料;

  11.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及对律师行业有突出贡献的专家资料和相关实物;

  12.个人珍存的与律师行业有关的历史名人、政界要人、著名学者等合影,与全省律师事业发展历史有关的书信、私人赠品、珍贵实物等;

  13.反映不同时期全省律师行业办公场所的全景照片以及工程建设建筑图纸、老照片等;

  14.其它具有史料价值的文字、音像和实物等。

  三、征集对象

  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其他各界人士。

  四、征集方式

  1.捐赠。对于捐赠者,由省律协颁发捐赠荣誉证书,捐赠实物根据布展需要陈列的,将在展台标注捐赠者姓名。

  2.复制。对征集原物确有困难,可利用复印、翻拍、扫描、抄录、仿制等方法进行复制,复制后将原物返还。

  五、征集程序

  1.史料、实物的提供人应配以详细的文字说明(视频、音频、照片类史料尽可能提供电子版),内容主要包括史料实物的名称、时代、尺寸、图片、意义等相关信息。

  2.各律师协会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地收集本地区符合征集要求的史料实物。对本地区收集到的史料实物进行登记造册(标注史料名称、提供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经过初步筛选、整理后提交。

  3.各单位请于11月25日前将山西律师事业发展文史中心史料实物征集登记表以及汇总表(见附件)报至省律协进行初核;经过鉴选决定史料和实物后,由山西省律师协会文史中心展品征集组具体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接收、整理、保存展示。

  4.应征史料和实物一经提交,即视为提供人已明确同意山西律师行业发展文史中心拥有该史料和实物的使用权,山西律师行业发展文史中心有权发表、复制、使用该藏品。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刘  杰  13754843903

              任炜君  18734419313

  电子邮箱: sxslxwxw@126.com 

  通讯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41号学府商务楼16层

    

  附件:山西律师行业发展文史中心史料实物征集登记表.docx

           

山西省律师协会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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