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省2023年度第二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集中培训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9-01
来源:山西律协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山西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规定,省律师协会定于2023年9月8日—9月23日举办全省2023年度第二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集中培训,由山西省律师协会主办,山西律师学院具体承办。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2022年12月按要求参加并完成全省2022年度第二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首训、网上学习平台60学时自学合格的实习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

  本次集中培训分两期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一期

  报到时间:9月8日15:00—18:00

  培训时间:9月9日至13日

  培训范围:朔州、太原

 (二)第二期

    报到时间:9月18日15:00—18:00

  培训时间:9月19日至23日

  培训范围:省直、晋城、长治、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忻州、阳泉、大同

  三、培训地点

  山西律师学院(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太原市小店区体育北街6号)

  四、培训内容

  按照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制定的大纲内容,主要包括: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 律师制度、律师职业定位及其职责使命;

  3. 律师执业管理规定;

  4.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5. 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能。

  培训结束后将组织测评考试,测评合格的参训人员经省律师协会审核后予以颁发《实习人员培训合格证》。

  五、培训食宿

  集中培训期间,只提供参训人员午餐,其余需自行解决。

  六、培训费用

  收费标准每人475元。

  七、培训要求

  1.各市律协、省直各所接通知后请及时通知所属参训人员按时参训,并指定两名领队,负责培训期间本属地参训人员的召集、与律师学院协调等工作,领队名单报山西律师学院周海霞老师。

  2.参训学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须说明原因,提交书面材料由本人签字,加盖所属律师事务所印章报市律师协会。各市律师协会统计不参训情况后应出具书面材料,由承办人签字并加盖市律师协会印章,有关材料一并报山西律师学院(省直参训人员书面材料只需本人签字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直接报律师学院)。

  3.参训学员报到时须提交本人所在实习律所出具的综合实务训练鉴定意见并加盖律所印章(见附件2)。

  4.参训学员应当注意安全,服从律师学院的安排,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

  5.培训期间参训学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向工作人员履行请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到的,不予颁发培训合格证。

  联系人:白雪冰     19935259909

      周海霞     13734007052

      

       附件:1.全省2023年度第二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集中培训名单.doc

     2.综合实务训练鉴定意见.docx

                      

                                                         山西省律师协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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