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司法局、厅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大《条例》普法和防非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按照《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晋处非办发〔2021〕4号)要求,省厅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1年全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主题为“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时间为2021年6月,其中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根据《条例》贯彻落实要求,各市司法局、厅直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扎实做好针对性宣传,引导社会大众主动远离非法集资,共同守护美好生活,为《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方式
(一)突出《条例》普法宣传。针对《条例》加强本单位的普法宣传,在单位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条例》解读,参与线上答题活动(详见附件2),在电梯(楼梯间)等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使本单位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知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宣传标语、宣传海报请自行登录公邮下载:
账号:sxpufa622161@163.com
密码:sxpufa622165
(二)提高公众防范意识。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优势,通过解读法律政策、以案释法剖析典型案例、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条例》对于防范化解风险、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院校可通过教学活动开展《条例》讲解,提高学生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要使全社会明白做生意是要有本钱的,借钱是要还的,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做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宣扬“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
(三)引导理性维权。要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的法律意识,改变群众“信访不信法”等错误观念,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导向,引导社会公众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事关经济金融秩序,事关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市司法局、厅直各单位要站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动宣传月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拓宽宣传渠道。各市司法局、厅直各单位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部署好本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积极通过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等形式开展宣传。
(三)强化工作督导。省处非办已将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列为2021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综治考评重要内容,请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按照实际情况填写《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积极推动本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参与“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答题团队争霸赛”“山西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有奖竞答活动”(详见附件2);请各单位将活动总结及情况统计表于7月1日前报送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电子邮箱。
附件:1.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2.“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答题团队争霸赛”及“山西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参与指引
3.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相关资料
联系人:崔磊 联系电话:0351-6922165
电子邮箱:sftfxc2681061@163.com
山西省司法厅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