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建立“明责履责督责追责”闭环落实机制 提升“13710”督办效能
发表时间:2021-03-30
来源:山西司法

  省司法厅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全面深化“13710”工作制度推进会精神和楼阳生书记“抓落实的关键是要有解决方案”要求,对“13710”工作制度进行优化调整,建立“明责、履责、督责、追责”闭环落实机制,不断提升“13710”督办效能。

  以“明责”为基础,推进重点工作建档立项。将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省委、省政府“13710”信息化督办平台督办的事项,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文件安排部署的重大事项和厅党委重点部署的事项四类重点工作列入“13710”工作机制进行督办。各单位、各处室负责人为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每项重点工作建立落实台账,实现工作任务化、项目化、工程化、方案化、清单化管理。

  以“履责”为重点,实行重点工作动态跟踪。对纳入“13710”工作机制督办的事项实施过程管理、跟踪办理。严格按照“13710”时间节点,对纳入督办的事项当天研究,3天内反馈进展情况,一般性问题7天内办结,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1个月形成反馈解决方案,所有纳入督办的事项动态清零。

  以“督责”为抓手,确保重点工作按期完成。设立督办工作组,强化对列入“13710”工作机制督办事项的提醒催办督办。非涉密事项在13710电子督办系统线上督办,涉密事项建立“13710”工作制度督办台账线下督办。对未按照“13710”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下发督办函,对已完成的任务严格审核结项。

  以“追责”为手段,实现重点工作落实见效。实行周小结、月通报、季考评机制,每周汇总督办事项进展情况,每月进行通报,每季对督办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政治监督、评优评先、考核奖惩的重要参考。对落实措施不得力、组织不到位、责任不衔接、工作不扎实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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