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效”改革决策部署,省司法厅决定下放部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至各市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此次下放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包括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初审(含新设立和名称变更)、律师事务所(分所)住所变更备案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备案。下放事项交接完成后,将由各市司法局在“山西司法行政审批管理系统”线上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申请,或者线下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并扫描录入审批系统,线上进行审查、审核、备案等相关工作。
省司法厅要求各市司法局要高度重视省厅下放部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工作,充分认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下放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保障下放工作落实到位。要做好工作衔接,对各市相关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确保下放工作承接顺畅;严格依法审批,按照省厅确定的审批流程、时限、标准,依法依规认真做好材料审核、信息比对和档案保管等工作,确保申报材料准确无误、客观真实;严肃审批工作纪律,绝不允许出现“吃拿卡要”现象,坚决杜绝审批服务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要强化工作总结,及时反馈信息,加强与省厅的联系沟通,及时反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省厅将对各市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