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开展全省女律师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3-05
来源:山西律协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现就全省女律师近期工作作出如下安排部署,请各市律师协会和省直各所在收到通知后及时传达报送。

  一、关于组织女律师参加“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的汇总报告。

  2021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即将来临,全省女律师喜迎佳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省律师协会没有组织全省女律师的大型集中活动,但我省各市律师协会和省直各所中有些自行组织或积极参与所在地妇联组织的活动。为此,现就各市律师协会和省直各所女律师组织或参与的各类活动进行统计,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将汇总报告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女律师协会。报送形式为文字加宣传图片,可配发不超过3分钟的小视频,要求文字内容简短精炼,照片清晰度高,视频主题突出,报送要求以各市律师协会和省直各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报送时间截止2021年3月9日12时。

  二、关于开展第四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女律师协会《关于开展第四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具体通知见附件),为继续深化“建设法制中国•巾帼在行动”,正面宣传党和政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成效,加强对基层维权工作的指导,激发女律师发挥优势,依法有效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现根据通知要求全省女律师按照《“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征集评选办法(试行)》的要求,推荐办理的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推荐要求必须是优秀典型案例,具有宣传党和国家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政策措施,总结推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效做法和成功案例,请各市律师协会和省直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报送要求,案件办结时间要求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统一格式编写,于2021年3月18日前上报省律师协会。

  三、关于各市律师协会和省直各律师事务所指定女律师工作联系人的通知。

  为便于今后全省女律师工作的开展,请各市律师协会和省直各律师事务所确定负责女律师工作的联系人,并在报送女律师组织参加“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时,将负责女律师工作的联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一并报回。

  以上报送材料接收邮箱:1114218902@qq.com 

  联系人:王璐洋

  联系电话:17835063701

  附件:全国妇联权益部关于开展第四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律师协会

2021年3月5日 

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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