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律协领导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就构建律师与法官良性互动关系进行沟通
发表时间:2016-03-19

座谈会现场

省律协会长高剑生

太原中院院长侯晓东

会后合影

317日下午,省律协会长高剑生、副会长刘正、秘书长韩光、副秘书长余浩一行到访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太原中院侯晓东院长就构建律师与法官良性互动关系进行沟通座谈。

高会长首先向太原中院领导介绍了我省律师行业总体情况及省律协的工作概况,并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协会工作亮点进行了说明。

高会长谈到,省律协与太原中院历来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和互动,“省城法官律师论坛”的成功举办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希望今后双方能够继续保持沟通交流,期待建立更加完善顺畅的沟通渠道和机制。

高会长就广大执业律师对太原中院在安检工作中不允许律师携带笔记本电脑、随身公文包、水杯等入庭,直接影响律师执业活动的情况向侯院长作了通报,希望太原中院领导予以关注和协调解决。

侯院长认真聆听了省律协领导的说明,他表示,保障执业律师合法的执业权利是律师执业群体的诉求,也是保证法院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庭审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中心,出庭率、辩护率的保证是工作重点。太原中院下一步会积极推动律师在参与涉访涉诉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太原中院愿意与省律协进行更为深入的沟通与交流,下一步将探索建立完善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

侯院长表示,法官与律师同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只要双方互相尊重彼此,就能把法律服务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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