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律协与驻晋新闻媒体座谈会召开
发表时间:2016-03-16

 

2016年3月16日下午,省律协与驻晋新闻媒体座谈会在太原召开。来自省城多家媒体的同志、省律协会长高剑生、副会长张芳、秘书长韩光、副秘书长马玉英及秘书处相关处室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张芳副会长主持。

韩光秘书长首先介绍了我省律师行业概况、省律协近年来的工作及我省律师行业近年来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

太原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处杜晓光处长介绍了太原市社区摄影大赛活动情况,并强调了律师服务在社区(尤其是农村社区)工作中的重要性。

《法制日报》副站长孟伟阳建议,律师行业与法院、检察院系统加强沟通与合作,进而充分保障广大律师的执业权利;山西省律协可以考虑通过法律出版社编纂出版本地化的律师教材;律师党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工作的报道中希望得到省律协的支持。

《法制日报》记者王志堂提出,省律协与法制日报社地理位置离得非常近,但是工作沟通却非常少,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加强双方的沟通与合作,可以考虑做由双方共同策划的报道工作。

山西综合广播记者闫永兰介绍了多年与省律协合作的情况,希望今后能与省律协继续加强合作和交流,做出更多更好的律师相关的栏目。

《山西晚报》记者杨婉昀建议,省律协应该开通官方微博平台,更好的向公众传播省律协的消息。

《太原晚报》记者侯慧琴建议,应该建立媒体与律所直接沟通对接的平台,方便报道工作;老百姓更需要一些法律咨询服务,媒体可以与律协、律所合作,为群众答疑解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可以进行深入的挖掘,让更多的人了解律师行业。

《三晋都市报》任冬梅谈到,省律协今后应该继续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怎么把握律师与媒体沟通时“度”的问题,案件报道的接触点问题?省律协能否推荐各个法律部门中较为擅长的律师给媒体,能否建立较为权威的专家库名单?

山西新闻网任思雅提出,省律协应加强与其网媒的沟通和交流,并指出网媒的优势是篇幅不限、体裁自由,希望能够为律师行业宣传工作提供便利的平台。

《山西经济日报》记者王佳建议可以开辟专栏或者专版来报道律师的新闻消息。可以打通律师与企业家的沟通渠道,通过寻找热点话题开展座谈交流等活动。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律师行业先进的事迹和个人进行报道。

《太原日报》张慧建议省律协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作为官方与媒体沟通的桥梁,并且通过微信群等各种媒介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合作。

《山西法制报》张楠指出与省律协多年保持密切的沟通与合作,并且与律师个人及基层单位和个人有着相当多的交流与合作,希望省律协能够提供一个有效方便的平台,为记者报道工作带来更大的便利。

《太原晚报》徐建光谈到,媒体与公众的交往方式需要升级,随着通信方式的发达,反而与公众接触不深入了。新闻报道不充分,媒体人应该从自身多找找原因。律师与记者有着天生的职业共同属性,更应该加强沟通和合作。省律协也要善于借助媒体的力量推动行业发展。

张芳副会长与韩光秘书长与媒体的同志作了一对一的交流。

高剑生会长作了会议总结,对参会的媒体朋友表示感谢,并希望他们继续支持省律协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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