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至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草案)》。6月26日下午,修正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山西“两代表一委员”密切关注,结合自身执业经历、代表委员履职情况交流心得体会、畅谈使命担当。
刘新东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修正草案公布后,我所立即组织专题研讨,全所律师完全拥护、坚决支持本次修法。草案将党的领导、“两拥护”法定化,为我们深耕“红色领航 法治护航”党建融合实践提供坚实法治支撑;作为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党外律师,我将带头以修法精神为指引,统筹平衡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与执业行为规范,依托省、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职能,结合山西“十五五”规划发展布局,持续开展立法调研、法律援助等公益法律服务,组织全所律师深学宣讲修法要义,收集行业、基层法治诉求并积极建言。
周杏梅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修正草案公布后,我所迅速组织研讨。作为省人大代表、省律协名誉会长,同时又是一名执业四十余年的党员律师,我认为此次草案修正及时、政治站位高、对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草案明确将党的领导、“两拥护”列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写入法律;明确律师权利保障,要求有关单位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三难问题将会得到有效破解;明确提出“国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既扩大了律师的辩护空间,也对律师执业提出更高要求;鼓励律所和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等公益法律服务。我所在公益法律服务与法治宣传教育领域已经积累了一定实践经验,我们将依据草案更加积极地发挥好律所公益品牌亮点,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薛世杰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逐条研读修正条文,深刻感受到本次修法立足全面依法治国大局,紧扣新时代律师行业发展痛点、难点,实现政治引领、权利保障、执业规范、服务大局有机统一,为律师依法履职、行业高质量发展划定清晰法治轨道。一是修法筑牢政治根基,牢牢把握律师执业根本方向;二是保障执业权利,解决律师办案堵点;三是细化执业约束,划定诚信执业、履职尽责底线。
修正草案是顺应全面依法治国时代需求、回应百万律师行业期盼、保障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重要立法成果。作为律师,我将以本次修法学习为新起点,坚持党的领导、坚守初心使命,规范诚信执业,以优质法律服务助力法治山西建设,为全省资源型经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贡献律师力量。
刘越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此次修正草案亮点纷呈,最大亮点是法治化明确律师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把“两拥护”作为律师执业的法定基本准则,完善律所党建制度安排,从法律层面固化党管律师工作的制度体系。作为党外律师,我深刻认识到,执业必须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把法律服务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大局;其次草案坚持权利保障与监督规范并重,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完善,推动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我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此次修法精神为指引,对标新规、补齐短板、提质增效。把新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加严谨的作风、更加专业的能力履职尽责,为我省建设高水平法治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秦峰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身为执业多年的一线律师,认真研读修正草案后,我内心备受鼓舞、深感责任重大。此次修法立足全面依法治国大局,将多年法治实践成果固化为法律规范,既明晰行业发展方向,也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划定清晰准则。草案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律师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把“两拥护”列为从业法定条件,让全体律师更加清晰把握职业政治底色。虽无党员身份,但我们始终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刻理解坚持党的领导是律师事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自觉把个人执业融入地方法治建设大局。
下一步,我将持续深学细悟草案内容,坚守法治初心,平衡专业履职与社会责任,以规范诚信执业服务三晋群众,为山西法治建设、基层社会治理贡献自己的力量。
牛振宇 山西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
通过认真学习草案各项内容,我认为亮点突出,意义重大。一是筑牢律师政治根基,明确行业初心使命。草案明确律师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将“两拥护”要求确立为律师从业要求,规范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推动行业党建与执业工作深度融合。二是明确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破解执业现实难题。草案直面行业痛点,明确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当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让律师依法执业有更坚实的法律依托。三是贴合时代发展,拓宽法治服务格局。重点强化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涉外法律服务规范,统筹推进国内法律服务与涉外法律服务,助力发展涉外经济,助力我国更好参与国际法律事务、维护国家主权与利益。
姚俊生 山西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
本次修法立足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全局,适配新时代发展需求,回应了律师执业保障、民生法律服务等多方面的现实诉求,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制度根基。草案新增民生导向相关制度,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写入法律,建立公益法律服务支持机制。刑事辩护全覆盖法定化,消除了经济困难当事人获取法律服务的壁垒,有效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统筹律所与律师参与公益服务,推动法律服务下沉基层,着力化解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这两类制度缩小了区域、群体间的法律服务差距,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
下一步我将深入学习本次修法精神,恪守诚信执业准则,依托法定保障履行职责;主动开展法律援助、基层公益普法等民生法律服务,助力法治惠民,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身力量。
王建伟 山西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
我深切感受到此次修法立足新时代法治建设全局,贴合一线律师执业实际,意义深远。草案以立法形式巩固党领导律师工作的制度安排,将“两拥护”作为律师从业硬性标准,为广大党外律师指明了前进方向。修法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建设,将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固化为法律制度,完善涉外律师培养机制,同时健全执业权利保障体系,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加大公益法律服务扶持力度,实现了权利保障、行业规范、民生服务一体推进。
身为党外律师、省政协委员,我将充分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桥梁作用,组织身边律师共同学习研讨草案内容,做好普法宣传。立足政协履职职能,深入调研行业发展现状,广泛倾听律师群体和群众心声,及时梳理合理诉求提交建言,团结广大法律从业者坚定法治信仰,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律师专业力量。
梁桐栋 山西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
回望自己多年扎根山西基层的执业历程,身为律所党支部书记和全国劳模,我内心涌起强烈的振奋与共鸣。这次修法最核心、最亮眼的突破,是把党的领导正式写入法律,将“两拥护”确立为律师从业的法定底线,同时明确律所必须落实党建工作,把行业党建多年积累的成熟经验上升为国家法律,从制度根源上划定了律师行业的前进方向,也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法治的鲜明底色。
接下来,我将发挥党员带头和劳模示范作用,带领全所律师深入吃透新规,把讲政治融入日常办案和律所管理的每个环节。依托我省“晋律先锋”党建工作思路,推动党建与基层法律服务深度融合,多下沉一线,做好法律援助,用心解决群众法律难题,踏踏实实做让党放心、让老百姓信得过的人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