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律师电视讲解《传染病防治法》热点问题
发表时间:2020-02-17
来源:山西律协

2月15日上午,吕梁市第六例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在汾阳医院治愈出院,喜讯传来,市民无不欣喜,然放眼全国,疫情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更不能放松警惕,湖北十堰张湾区、孝感大悟县、云梦县等地已宣布进入“战时管理”状态。疫情面前,没有一个地方可以置身事外。“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如是说。
“现在疫情防控到了最吃劲的时候,越是最吃劲,就越不能乱作为、胡作为,越要有序进行,这就越要回到法治的轨道。要用法治来谋划布局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推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用法律的手段解决疫情防控中的各项问题,用法治的方式来化解疫情防控中的各种矛盾纠纷,才能使疫情防控工作依法科学有序进行。”习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诚哉斯言!
众所周知,冠状病毒发作以来,因为一些不该出现的“乱作为、胡作为”现象,我们国家已经蒙受了巨大的损失,更何况,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一些新的情况正在不断出现,比如有的群众不愿服从隔离治疗,有的群众明知携带病毒却仍然主动广泛接触人群,有的企业违法提前复工,有的群众利用疫情骗取钱财等等,种种问题,迫使我们思考怎样才能更快地树立疫情防控的法治思维,才能用法律的手段解决疫情防控中的各项问题,实现依法科学有序防疫,幸好,吕梁市司法局与吕梁广播电视台联合共同推出“抗击疫情、以案说法”系列特别节目,完全契合了这个需求点,可谓有如春雨甘霖。
2020年2月14日,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张军律师受邀参加了由吕梁市司法局与吕梁广播电视台共同举办的电视法制栏目《第一民生》第一期节目的录制,首期节目以“以案说法”的形式,就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关于《传染病防治法》的一些社会现象,如某卫健部门“征用口罩”的违法之处、患者逃离隔离治疗应承担的责任,辱骂殴打小区门卫及警察应承担的责任、企业主员工提前复工的责任以及口罩诈骗快捕快审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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