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律师行业党委(总支)、省直各所党支部(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大力推进全省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律师行业有效覆盖,使“三基建设”迈上新的台阶,根据省委组织部、省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省民政厅、省工商局《关于在全省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深入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的通知》(晋组通字〔2018〕46号)要求,结合我省律师行业工作实际,现决定在全省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中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座谈会和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积极落实省司法厅党委“三基建设”部署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以建设规范化基层党组织为着力点,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努力把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引领律所建设、团结广大律师、推动事业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目标任务
在全省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中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要紧紧围绕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下发的《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省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晋组通字〔2018〕23号)中“党建强、发展强”的目标,严格按照“六好”党组织的标准要求来进行(具体标准见附件),力争到2018年底,在全省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中,每个市培树2至5家市级示范党组织,省直培树3至5家省直示范党组织;到2020年底,全省半数以上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达到“双强六好”标准,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逐步提升,推动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确保全省如期实现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的总目标。
三、推进措施
全省律师事务所“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标准高、任务重。各市律师行业党委(总支)、省直各所党支部(总支)要在过去标准化创建(“八个有”“十项职责”)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有组织推进落实。
(一)完善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责。我省11个市已经全部建立了律师行业党组织。各市要完善和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尽快调整理顺行业党组织领导关系和隶属关系,实现各市律师行业党组织直接归口所属的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领导和管理。各市行业党组织要完善工作机制,配齐工作人员,建立经费保障,加强对所属市县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建成“实体性”的基层党组织,形成对全市律师党建工作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格局。
(二)推动党组织组建,实现应建尽建。要坚持“应建必建、应派必派”的原则,以“消除空白点,扩大覆盖面,增强有效性”为工作方向,着力加强党组织组建和党的工作覆盖。律师事务所凡是有3名以上党员的全部及时建立独立党支部,不足3名党员的全部及时并入联合党支部,没有党员的全部及时派驻政治联络员。县域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较少的也可以根据实际加入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
(三)深入调查摸底,做好分类指导。省市律师行业党组织要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省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晋组通字〔2018〕23号)要求,对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设置、领导班子、组织制度、经费场所保障、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在此基础上,对照“六好”标准,对所属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层次进行分类定级,按照巩固先进、提升良好、推进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指导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注重发挥先进的示范带动作用,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使先进的更先进、一般的争先进、后进的赶先进,努力做到每一个党组织都有新的提高。省直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按照厅机关党委的要求分类推进。
(四)提高书记素质,激发党员活力。要结合分类定级结果,对不胜任现职的党组织书记及时调整。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应当由主任担任,主任不是党员的应当由合伙人担任,合伙人没有党员的应当由其他骨干律师担任。主任不是党员的要争取培养发展为党员,逐步实现律所主任和党支部书记“一肩挑”模式。要落实好中央组织部直接下拨的发展党员定向名额,积极争取地方更多的入党名额,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个别吸收原则,发展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突出的优秀律师为党员,注重在青年律师和骨干律师中发展党员,把优秀律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优秀律师。要创新方式方法,逐步破解党员管理方式单一、教育内容单调的难题,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党员律师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活力。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运行。各市律师行业党组织要完善党务公开制度,落实好“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教育培训、谈心谈话制度,健全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建立党内关怀帮扶机制,注重关心和帮助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青年党员。要对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没有活动场所或活动场所达不到“八个有”标准的要抓紧完善。要严格落实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通过税前列支、财政支持、党费拨返、党员自愿捐助等途径,多渠道解决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
(六)深化特色品牌,促进作用发挥。要创新活动载体,打造特色党建品牌,有效促进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充分发挥。要引导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以开展“法律服务精准扶贫”“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等活动为载体,以推进“党员先锋行”主题实践活动,以设立 “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以开展“三亮三比”(亮身份、亮标准、亮承诺,比学习、比作风、比贡献)活动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律所党组织和党员律师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要引导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党员律师积极开展专业化志愿服务,打造法律援助、农民工维权等品牌化公益服务项目,树立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
四、方法步骤
(一)进行动员部署(7月下旬至8月上旬)。各市律师行业党组织和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细化目标措施,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周密安排部署。
(二)开展调查摸底(8月中旬)。省市律师行业党组织组织有关人员对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根据摸底实际情况,结合平时掌握情况,通过群众满意度测评、单位自评和上级党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六好”标准进行分类定级。
(三)推动活动开展(8月底)。在分类定级的基础上,各市行业党组织和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对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六好”党组织创建标准,查找差距不足,采取有力措施,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把创建要求落到实处。省市行业党组织要通过专题调研、督查抽查、通报进展、现场观摩等方式,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四)开展考核评比(9月上旬)。集中创建活动结束后,各市要按照考核标准确定当地的示范党组织,省律师行业党委商厅机关党委确定省直所的示范党组织。在此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比标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须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律师行业党组织和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把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作为落实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作为落实省厅党委“三基建设”工作部署、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
(二)协调推进,注重实效。 要把“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律师行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律师行业开展的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创建过程成为夯实党建基础、打造党建品牌、提升党建水平的过程。
(三)指导服务,强化激励。省市律师行业党组织要将“双强六好”示范党组织作为联系点,指导党组织建立完善制度、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对所属的“双强六好”示范党组织,要高标准选派优秀党建工作指导员给予指导服务,在教育培训、党员发展、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
(四)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确定示范党组织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评选环节要严格考核把关,充分听取各相关部门意见和群众反映,对律所党组织书记近三年来发生过违法违纪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一律不得作为“双强六好”示范党组织推荐对象。省市行业党组织还要采取定期回访等方式进行动态考核,对工作成效滑坡、示范效应滞后的,要及时提出问题,反馈意见,限期整改。
(五)分级负责,主动对接。各市律师行业党组织要主动对接当地党委组织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做好市级层面的创建评选工作,协助推选好各市的省级“双强六好”党组织,评选的结果报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省律师行业党委要商厅机关党委做好省直层面的创建评选工作,同时推选好省直范围内的省级“双强六好”党组织。
(六)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省市行业党组织对于律师事务所示范党组织要及时总结经验,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网络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推广,在全省律师行业中营造争创“双强六好”党组织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在实践中探索出一条有利于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的有效途径,推动全省律师行业党建水平整体提升。
附件:律师事务所“六好”党组织创建标准
山西省律师行业党委
2018年7月27日
附件:
律师事务所“六好”党组织创建标准
1.坚持政治方向好。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引导律所将党建工作列入律所管理制度;把党建融入律所自身建设,对律所开展业务、实施社会公益服务的政治性严格把关,确保律所正确的政治方向;党支部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善于把党的政策与本律所业务相结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好党员“入口关”,坚持个别吸收,保证质量。
2.团结凝聚群众好。党组织书记与律所负责人不是同一个人的,书记积极支持负责人开展工作,与律所负责人沟通有效、配合有方。党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积极邀请非党员律所负责人和律师参加;党员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成为群众的标杆;结合律所业务范围,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专业化志愿服务群众活动,努力打造品牌化公益项目。主动与社区和其它领域党组织结对共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3.推动事业发展好。教育引导普通律师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律所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支持律所健全规章制度,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律所贯彻执行,帮助律所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范执业风险;党组织负责人为律所贡献才智,提供决策参考。
4.建设先进文化好。坚持党组织活动与律所自身发展紧密结合,与律所文化建设相互促进,经常性的群众文化体育等活动效果良好;紧密联系党员律师和普通律师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示范、诚信建设等主题活动,提高律师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对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所在党组织予以坚决抵制。
5.服务人才成长好。党组织积极支持律所做好人才引进、培育和使用,激发各类优秀人才的创业热情,为他们施展才华搭建平台;党组织注重培养服务社区、服务社会的专业人才,鼓励律所专业人才服务社会;党组织引导和鼓励、促进律所人才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和年轻化;积极推荐党务工作者、党员作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的表彰对象,积极从律所中推荐“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各类行业代表。
6.加强自身建设好。领导班子健全,按时换届选举,缺额及时补选,委员分工明确,认真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问题按规定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认真贯彻落实;每季度分析和掌握党员思想状况,活跃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按照《条例》《准则》的要求,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积极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监督机制,切实履行党内监督职责。落实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保证党费收缴及时、足额,管理规范,使用合理,并定期向党员公布。党组织做到“八有”。“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好,按照规定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根据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实际讲好党课。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表彰优秀党员工作;对不合格党员落实帮教措施或按政策规定进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