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党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辩护代理等工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律协拟于近期组织会长、副会长和秘书处工作人员到各地开展专项督导调研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导调研工作主要内容
(一)对各地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其具体内容为:各市律协成立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辩护代理工作指导委员会(或工作组)及其履职情况;各律师事务所建立“四项制度”(接案管理制度、请示报告制度、集体研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各地对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辩护代理工作进行专项培训或业务交流情况;对律师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坚守“四条底线”的要求及落实情况;对涉黑涉恶案件及时上报省司法厅、省律协的情况。
(二)对法律扶贫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其具体内容为:各帮扶律师事务所到被帮扶律师事务所所在地进行实地对接情况;各帮扶律师事务所与贫困县扶贫办、司法局进行对接并制定法律扶贫工作方案情况;根据省司法厅、省律协晋司办〔2018〕37号文件要求开展法律扶贫工作情况;法律扶贫工作具体成效以及典型事例情况。
此外,省律协督导组还将对全国律师党建会议、九届全国律协二次会议、省司法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等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并对省律协换届工作、章程修改工作等征求意见。
二、督导调研工作方式
(一)组织召开座谈会。参加人员范围为:省、市律协常务理事、规模较大律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较多的律所负责人或者律师、参与法律扶贫专项工作帮扶所及被帮扶所负责人(被帮扶所负责人统一参加所属各市律协召开的座谈会),邀请各市司法局分管局长、律师处(科)长参加座谈会。
(二)深入律所现场查看“四项制度”(接案管理制度、请示报告制度、集体研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具体检查律所受理案件是否有主任或者主要合伙人的审核签字、是否及时向所属律协报告案件受理情况、是否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集体研究、对相关案件档案是否妥善管理、是否有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及“四条底线”的现象等情况,深入律所不少于三家(其中至少去一家县属律所)。
(三)个别征求意见。对各市司法局长、分管副局长及行业内威望较高的律师进行个别座谈,听取他们对律师工作及换届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分组安排
第一组(晋城、长治)
组长:高剑生
组员:张晓鸿、张晋萍、孔庆旭
联系人:孔庆旭(13393419522)
第二组(晋中、阳泉)
组长:张培义
组员:裴正、王昆鹏
联系人:王昆鹏(18536660351)
第三组(朔州、大同)
组长:刘正
组员:余浩、李伟峰
联系人:李伟峰(13994240325)
第四组(吕梁、忻州)
组长:刘啸峰
组员:彭建荣、刘艳、赵勇
联系人:刘艳(13603559505)
第五组(省直、太原)
组长:牛振宇
组员:马玉英、王飞、杨磊
联系人:王飞(15235152700)
第六组(临汾、运城)
组长:张芳
组员:董志强、安志儒、姚艳梅
联系人:安志儒(13834584261)
四、调研时间
2018年7月30日——8月3日
五、工作要求
(一)各组调研结束后,写出督导调研报告,于8月5日前交省律协办公室王昆鹏。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导工作,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向督导组提交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应围绕上半年工作情况及本次督导调研内容进行撰写,要有详实的数据、典型事例作为支持,力戒空话套话。
(三)各督导组要严格认真履职,围绕督导调研内容逐项检查核实相关资料,确保工作质量。
(四)督导工作组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及相关工作纪律。
(五)本次督导工作用车由参与各组工作的会长、副会长提供,产生的交通费用由省律协统一从会费中支出。
山西省律师协会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