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至12月1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在广州举办“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中心建设与律师行业发展”业务交流会。会议由广东省律师协会承办、广东省涉外法治促进中心支持、广州市律师协会协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杨向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陈永康、广州仲裁委员会主任陈思民、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清友作总结发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主任张丽霞主持开幕式。
会议强调,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仲裁制度改革,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推进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的重要部署。推进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融通的中国特色仲裁实践创新,切实提升我国仲裁公信力和国际竞争力,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商事调解、律师调解,有效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
会议指出,律师是仲裁工作的重要参与者,是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不可或缺的力量。要准确把握当前机遇和挑战,拓宽国际视野,加快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能力,为完善仲裁法律制度规则积极建言献策,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仲裁研究中心主任沈四宝,原最高人民法院一级高级法官于明分别作“百花齐放,打造国际争端解决新高地”“仲裁案件执行中的难点问题探析”主题发言。圆桌交流环节,与会人员围绕“仲裁助力新质生产力”“涉外和国际仲裁领域的最新发展”“国际仲裁中心的建设及律师所发挥的作用”“律师调解事业面临的挑战及机遇”“青年律师在国际仲裁领域快速成长路径”和“仲裁与调解热点领域问题探讨”等专题进行交流发言。
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广州市律师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及商事调解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企业和仲裁机构代表以及仲裁员、专家学者等近40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