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会费缴纳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5-05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省法援中心、各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单位:

根据《律师法》、《山西省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7年度会费缴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缴纳标准

2017年度会费,按照1999年12月28日省律协三届二次理事会通过的《山西省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执行。团体会费:省属和太原市属(含市所辖市、区)律师事务所每所5000元;市属(含市所辖市、区)律师事务所每所3000元;县属律师事务所每所1000元。个人会费:省属和太原市属(含市所辖市、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每人800元,兼职律师每人500元;市属(含市所辖市、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每人600元,兼职律师每人400元;县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每人500元,兼职律师每人300元。

国务院、省政府确定的贫困县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按上述标准的50%缴纳团体会费和个人会费。

新建律师事务所第一年团体会费减半收缴。

法援、两公律师参照所属地会费标准执行。

会费由各市律协代收。收齐会费后,各市按应收会费总额的70%上缴省律协,30%由各市律协管理使用。由各市律协管理和使用的会费只能用于协会开展工作,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开支。各市律师协会应设立独立的账户,由专人对会费的使用进行管理、监督。省律师协会将不定期对会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

二、会费缴纳时间

各市律协应将会费总额的70%在5月底之前汇至省律协账户。省直所缴纳会费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25日。

各市律协、省直所前来缴纳会费时,请将本市(所)《山西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附带电子版)交省律协会员部(省直所管理部)审核签字后交纳会费。各市律协、省直各所需以转账方式缴纳会费,各市律协交纳会费时需填报表一、表二、表三,省直各所交纳会费时填报表一、表二。所报附表均需报送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至邮箱。

省直各所缴纳点晴网网络及面授培训费每人100元,以所为单位直接交至点晴网账户,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省律师协会开户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山西省律师协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太原市大营盘支行

 号:0502121809200041674

联系人:王美莲    申在淑

联系电话:0351-2681152

邮箱:slxcws@163.com

附件:1、各市律协(省直所)交纳会费明细表(表一)

2、省直所、各市律师事务所交费人员名单(表二)

3、2017年各市律协会费汇总表(表三)

          4、全省贫困县名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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