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省委书记骆惠宁在第十一次省党代会上指出,山西要实现转型创新发展必须树立新的资源观,最大限度的释放和发挥各类资源的活力。为提升我省律师在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业务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能力水平,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2016年年会,拟于2016年11月26日上午在太原举行。现将本次年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题
“新资源观背景下的律师服务”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26日 8:30—12:00(7:50—8:20签到)
地点:山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会议中心(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1号)
三、会议内容
(一)主题发言(8:30—11:30)
1、主题:关于碳交易制度的介绍(8:30—9:30)
主讲人:周亚成(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律师,钱伯斯全球2016年“能源与自然资源领域杰出律师”,钱伯斯亚太2016年“环境领域杰出律师”)
2、主题:能源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法律事务概述
(9:30—10:30)
主讲人:许广哲(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领域主要集中在证券与资本市场领域,工作期间为多家企业上海主板上市、资产证券化、新三板挂牌、企业债券发行等多个项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3、主题:矿业权纠纷案件审理应统一裁判标准 ——从矿业权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谈起(10:30—11:00)
主讲人:吴强(山西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委员会委员、中吕律师事务所矿业投资与并购部部长)
(二)环资能委委员会议(11:20—12:00)
四、参会人员
1、山西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2、有意向参加的其他律师。
五、参会方式
参会委员及其他律师须填写“山西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2016年年会报名表”(见附件),于2016年11月24日前以word形式投送至秘书处邮箱:sx_hznw@163.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开瑞
电 话:0351-7537561转826;15034102562
邮 箱:sx_hznw@163.com
附件:山西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2016年年会报名表
山西省律师协会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