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山西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2016年年会暨“新资源观背景下的律师服务”讲座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11-18

省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省委书记骆惠宁在第十一次省党代会上指出,山西要实现转型创新发展必须树立新的资源观,最大限度的释放和发挥各类资源的活力。为提升我省律师在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业务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能力水平,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2016年年会,拟于20161126日上午在太原举行。现将本次年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题

新资源观背景下的律师服务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61126 8:30—12:007:50—8:20签到)

地点:山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会议中心(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1)

三、会议内容

(一)主题发言(830—1130

1、主题:关于碳交易制度的介绍(830—930

主讲人:周亚成(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律师,钱伯斯全球2016能源与自然资源领域杰出律师,钱伯斯亚太2016环境领域杰出律师

2、主题:能源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法律事务概述

930—1030

主讲人:许广哲(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领域主要集中在证券与资本市场领域,工作期间为多家企业上海主板上市、资产证券化、新三板挂牌、企业债券发行等多个项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3、主题:矿业权纠纷案件审理应统一裁判标准  ——从矿业权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谈起(1030—1100

主讲人:吴强(山西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委员会委员、中吕律师事务所矿业投资与并购部部长)

(二)环资能委委员会议(11:20—12:00

四、参会人员

1、山西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2、有意向参加的其他律师。

五、参会方式

参会委员及其他律师须填写山西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2016年年会报名表(见附件),于20161124日前以word形式投送至秘书处邮箱:sx_hznw@163.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开瑞

  话:0351-753756182615034102562

  箱:sx_hznw@163.com

 

附件:山西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2016年年会报名表

 

 

山西省律师协会

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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