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律协召开三届四次常务理事会
发表时间:2016-08-22
来源:山西律协

 

 

晋城市律协召开三届四次常务理事会

8月20日上午,市律协三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在律协会议室顺利召开。会议由会长常建瑜主持,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高永才莅临会议并作出重要讲话,市律师协会13名常务理事参加会议,监事长焦建军应邀列席会议,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会议议程。

会上,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高永才首先就“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调研情况进行了通报,充分肯定了现阶段工作取得的各项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并希望各位律师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丰富服务模式,充分利用新工具、新载体,围绕效果找方法,扎实推进“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会长常建瑜就市律协上半年的各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总结,并作出工作总结报告。报告中指出,上半年我们圆满完成律协换届工作,不断健全管理组织结构,行业治理实现新发展;扎实推进行业管理工作,不断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律师管理树立新坐标;充分发挥各专委会职能,不断提升服务水准,行业发展搭建新平台;充分发挥各专委会职能,不断提升服务水准,行业发展搭建新平台;有效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不断创新服务平台,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着力改善律师职业环境,不断强化律师保障,着力增强协会凝聚力;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不断增强行业宣传,社会发展注入正能量;多措并举强抓党建,不断提升政治素养,理论学习适应新常态。同时,常建瑜同志还就下半年的各项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

会上,秘书长王海生在会议上通报了市律协上半年财务收支情况,并审议通过了市律协2016年政治学习读本内容,讨论、审议通过了市律协市律协财务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印章、证照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规章。

      市律协监事长焦建军、监事秦永昌,对会议全程进行监督,并认定会议程序符合章程要求,会议决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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