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法治地标
□ 本报记者 王春 蒲晓磊
西子湖畔,浙江省杭州市北山街84号,一座青砖小楼——“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静静矗立。
9月23日,陈列馆馆长王永翔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自2016年12月4日正式开馆以来,这里已累计接待中外观众逾240万人次。毛泽东同志率领宪法起草小组在这里书写“西湖稿”的故事被越来越多人所熟知。
1953年年底,毛泽东一行乘专列离京,前往杭州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列车上,毛泽东对随行人员说:“治国,须有一部大法。”历经77个日夜,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的初稿在杭州西湖边完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正式诞生奠定了坚实基础。
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中国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历史变革。
“从历史的角度看,‘五四宪法’是一部承前启后、具有基石意义的宪法。它开启了中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崭新历史,在根本上巩固了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权,确认了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宣告人民权利受到宪法保障,其精神延续至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说。
“五四宪法”的制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石。现行“八二宪法”与其实现“精神对接”,不断与时俱进,已历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修改、补充、完善。几十年来,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前进步伐,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本报杭州9月2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