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棵树引发纠纷 法院调解一招"破冰"
发表时间:2024-08-19
来源:大宁法院 山西法治报

 从小一起玩耍长大的堂兄弟,因为老房子门前被砍3棵树的归属竟闹到报警、打官司的地步,他们的兄弟情还能继续吗?近日,大宁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财产损害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悉心劝导下,原告撤回了起诉,双方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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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被告系堂兄弟关系,从小一起生活在老房子,感情深厚。长大成家后,原告常居住在县城,被告居住在农村。被告收拾家里院落时,未与原告商量,将老房子前的3棵洋槐树砍掉后变卖。过了几天,原告回到村里发现此事,一时气急向被告质问,二人争吵无果,原告便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经调解也未得到合理解决。咽不下这口气的原告又将被告起诉至大宁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2000元树款。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认为案子本身比较简单,认定事实和法律适用都不难,但不管如何判决,双方的矛盾都得不到真正化解,况且双方是堂兄弟关系,调解结案是最好的处理方式。于是,承办法官先后两次前往现场调查案件事实,深入了解矛盾的起因和根源。在调查现场,双方当事人情绪都比较激动。原告认为,这3棵树栽种在自己家老房子前,是自家地界内的树,属于自己的财产,被告私自砍去变卖,损害了其利益。被告辩称,这3棵树是小时候他和父亲栽种的,属于自己的财产,自己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双方各说各理,互不退让,承办法官连忙安抚双方的情绪,让他们先各自回家冷静冷静。

  此后,承办法官与原、被告进行了多轮沟通,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逐渐稳定了当事人的情绪。承办法官接着从兄弟情谊、和谐村居、诉讼成本等多角度入手,劝解双方以和为贵,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终于,原告冷静下来,表示愿意撤诉,被告也为自己的不当言行道歉,该起由3棵树引发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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