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印发通知要求学习宣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
发表时间:2024-08-15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近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学习宣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要认真学习宣传潘非琼同志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使命。

通知指出,潘非琼同志生前系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22年12月17日,因病医治无效去世,年仅49岁。潘非琼同志在司法为民一线奋斗26年,始终牢记初心使命、恪守法治信仰,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曾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7次,获得“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第六届辽宁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等20多项称号。2018年11月,潘非琼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潘非琼同志是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代表,是在政法工作一线忠诚为民、勇于担当、追求卓越的先进典型。潘非琼同志去世后,辽宁省委追授他“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通知要求,要学习潘非琼同志对党忠诚、服务大局的政治品格,始终坚定理想信念。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不断锤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始终以党的召唤为心之所向,以实际行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勇往直前。

通知指出,要学习潘非琼同志精研实干、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始终捍卫公平正义。要以专业的素养、执着的精神立足本职岗位做好各项工作,坚决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通知要求,要学习潘非琼同志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始终坚守初心使命。要始终把人民群众装在心里,多为人民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知指出,要学习潘非琼同志严于律己、淡泊名利的职业操守,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要自觉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始终做到廉洁奉公、光明磊落,努力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通知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学习宣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激励引导广大政法干警以潘非琼同志为榜样,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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