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全省涉外律师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库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3-15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20181130日,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省司法厅、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商务厅联合印发晋司办2018168号文件《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贯彻《意见》精神,逐步培养一批在业务领域、服务能力方面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打造涉外法律服务“山西品牌”,为我省国际业务的发展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经与省贸促会商洽研究,为做好相关工作,决定组建“全省涉外律师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人才条件

涉外律师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库的组建,以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形式开展。在山西省内注册的执业律师均可申请入库。申请者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爱岗敬业,声誉良好,执业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且未受过行业处分。

(三)具有良好的外语能力,能用一门外语作为工作语言。

(四)具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或未达到执业年限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参加过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律师协会举办的涉外律师境外培训项目,在境外学习2个月以上的;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大学的教育背景或能够提供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相关证明的;

3.在境内外外文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或出版外文专著的;

4.具有境外国家或地区律师资格的;

5.承办过三件以上涉外法律事务的。

(五)具有良好的公益心,自愿接受党委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安排的教育培训、课题研究、外事接待、外事访问等工作任务。

已经成为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成员的、处于正常执业状态的律师,也应填写申报材料

二、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前述条件的律师可自荐申请加入本库。

(二)自荐律师应填写相关表格并经所在律师事务所签署意见后,将申报材料送交所在地律师协会,由律师所在地律师协会统一报送省律协遴选委员会初审。省直所律师材料报送省律协省直所管理部。

(三)自荐律师应提交下述资料:

1.山西省涉外律师人才库申请表;

2.身份证和律师执业证;

3.职称、学历等证明材料;

4.相关专业资质证书、获奖证书等;

5.专业领域业绩突出的证明材料;

6.所在律所出具的职业道德优良,未受行业处分的证明。

以上申报材料以扫描件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遴选程序

省律协将组建遴选委员会,负责律师人才库成员的遴选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市律协、省直各所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原件后,应于42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以纸质版和扫描件格式发送指定邮箱。

(二)遴选委员会初审确定候选名单,在省律协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经省律协业务指导委员会最终审定。

(三)通过最终审定的名单,由省律协、省贸促会颁发《山西省涉外律师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库证书》。

各市律协、省直各所接此通知后,应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要求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四、联系方式

省律协业务部联系人:李雪瑶 姚艳梅

联系电话:0351-2681136

箱:806165327@qq.com

省律协省直所管理部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0351-2681139

箱:136703470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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