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充分做好五届二次律师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经研究决定,省律协将组织五届常务理事就律协相关工作开展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4月20日——4月24日
二、调研对象
山西省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三、调研方式
召开省直、各市律师代表座谈会
四、调研内容
1、对《山西省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修订的意见和建议;
2、对建立会员福利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3、对五届省律协2016年和2017年工作重点及计划的建议;
4、对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五、调研工作组及调研区域
此次调研划分区域,由会长、副会长带队,省律协机关人员参与。常务理事参加所在地的调研活动。省律协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委员结合本次活动参加所在地的调研,收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组:
组长 高剑生
组员 马玉英等
调研区域 省直所
第二组:
组长 张培义
组员 高剑生、余浩等
调研区域 太原市
第三组:
组长 刘正
组员 刘啸峰、刘艳等
调研区域 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
第四组:
组长 裴正
组员 彭建荣、王飞等
调研区域 晋中市、吕梁市、阳泉市
第五组:
组长 张芳
组员 张晓鸿、郭福元等
调研区域 晋城、长治
第六组:
组长 董志强
组员 杨泽强、张晋萍等
调研区域 运城、临汾
六、工作要求
1、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全程参与调研活动,无故不得请假。
2、调研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各组于4月24日前将调研报告交省律协秘书处。
3、各组交通工具由各组组长协调解决,交通费、食宿费由省律协按规定统一报销。
七、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的要求,各市律协接待不得超出规定标准,会议不摆放鲜花水果,就餐不上烟酒。
2、驾车出行的,要保障交通安全。
各市律协接到通知后,请按通知要求配合调研组开展工作。
联系人:安志儒、孔庆旭
电 话:0351—2681133
邮 箱:13623452333@163.com
山西省律师协会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