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由长治市司法局、长治市律师协会举办的“建立健全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互评互督机制工作座谈会”在市律协会议室召开,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原银启参加会议并讲话,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管局局长杨淑华、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办主任靳璐璐参加会议,座谈会由长治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郭起宏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晋司发【2023】36号《关于建立健全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互评互督机制的办法(试行)》的精神和要求,安排了市律协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互评互督机制的办法(试行)》的工作方案。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互评互督机制,共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进行了交流与探讨,就畅通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相互评议、相互监督渠道,构建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提出了很好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律师代表的发言后,靳璐璐就信息共享、新规出台、建立新型律检关系,以及认罪认罚案件认定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她强调,建立健全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互评互督机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是全面落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要求,重在落实,贵在坚持,要在尊重。
杨淑华表示,将积极落实举措,坚持和注重“开门监督”,加强日常沟通和信息互通,自觉接受评议与监督,把这次座谈会作为互评互督工作的再落实、再推动,进一步拓展监督渠道,强化互评成果的运用,把互评工作体现到法官年度绩薪考核中,增强监督的及时性、准确性、公信力。
原银启在讲话时,感谢两院长期以来对长治律协和律师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就贯彻落实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互评互督机制,促进互评互督工作常态长效化,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围绕“一个目标”,就是建立健全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互评互督机制,共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二是坚持“三个原则”,就是真评议、真监督、真管用;三是解决“三个问题”,就是想干、能干、干成。
与会人员表示,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互评互督,不仅是对办理案件、代理辩护过程中廉洁纪律、职业操守、办案纪律、行为作风等方面监督,也是对八小时以外、承办案件之外的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相互尊重的原则,主动做好互评互督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市建设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打造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参加会议的还有市律协副会长戴宇、路严明、申慧芳、常务理事李录增、市律协奖惩委、行业发展研究委、刑事法专业委主任、以及律所主任和律师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