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至10日,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主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山西省律师协会支持,山西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协办的全国律师环境法律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在山西太原成功举办。来自全国各地有志于从事环境法治建设和环境公益诉讼的170余名执业律师参加了线下培训,线上直播观看数达6200余人。
本次培训为期3天,旨在全面落实党中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中国环境法律实践发展,进一步提升与我国环境法律工作密切相关律师群体的知识能力和业务水平。培训活动邀请了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等单位(部门)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围绕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与立法实践、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务、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律师实务、环境律师的社会责任等内容,采用理论讲授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授课。
开班仪式上,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徐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周塞军,山西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协会长高剑生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山西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协秘书长武忠,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一级调研员、省律协主持日常工作的副秘书长冀贵明,省律协副会长刘跃峰,省律协业务创新与指导工作委员会主任李艳红,省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逯尧、副主任姚雪飞、高满中等出席培训活动。
徐光介绍了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基本情况及发展历程。多年来,基金会注重环境公益诉讼领域的发展。环境法律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环境律师则是环境法律实施的关键力量。希望通过搭建公共平台,进一步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律师环保专业法律能力的交流互通。
周塞军提到,司法实践已逐渐成为国家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手段,参与其中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专业法律素养在不断提高。随着诉讼环保组织专业化建设的发展,当前律师在专业领域的发挥,包括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还处于发展阶段,期待通过共同的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与我国环境法律工作密切相关律师群体的知识能力和业务水平。
高剑生在致辞中提到,作为国家重要的综合能源基地,如何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是山西省要做的一道必答题。本次培训,顺应了广大环境律师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能源和双碳领域法律服务专业能力提升的迫切需求。希望参训律师通过本次培训提升环境法律服务能力,在学习和实务研讨中建立友谊,相互交流、共同探讨,共同为推动环境保护工作贡献力量。
培训班上,授课专家学者围绕环境法律的理论、实践和实务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相关知识,并结合案例分析,帮助律师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环境法律。分四个主题分别进行了交流学习。
闭幕式上,培训班为学员现场颁发了结业证书,两位学员代表作了学习感悟发言。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副秘书长王振刚对本次培训作出总结发言。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山西省律师协会业务创新与指导工作委员会主任李艳红代表支持单位致辞,指出本次培训,“干货满满”的授课,使全体参训律师感受到专家学者、律师对环境法律工作的热忱,收获颇丰、受益匪浅。作为支持单位,山西省律师协会将密切关注环境保护与自然资源法律领域的新动态、新问题,及时组织开展研究培训活动,一如既往地支持律师在环境法律领域的法律事业,同时希望参训律师能够以本次培训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自身环境法律专业素养,积极投身环境保护法律事业,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法律力量。
培训班学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对提升自身环境法律能力、更好地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培训班结束后,所有学员将承诺为所在地的环保社会组织提供50小时公益服务,帮助环保社会组织提升运用法律工具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