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由山西省律师协会主办,山西省律师协会业务创新与指导工作委员会、山西省律师协会企业整合重组与破产专业委员会承办的“市场化重整问题解析主题培训暨省律协企业整合重组与破产专业委员会2023年年会”在太原市隆重举行。来自三级法院的法官及各地市的律师约130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省律协企业整合重组与破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李焕清主持开幕式,李焕清隆重介绍了出席会议的演讲嘉宾,对各位参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本次会议的议程安排做了简要说明。
山西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一级调研员、山西省律师协会主持日常工作的副秘书长冀贵明对三级法院来宾、两位嘉宾及各市律师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也对长期以来大家对山西省律师协会的关心和支持表达了衷心的感谢!冀贵明讲到破产法的有效实施关系市场主体的法治化退出路径,关系到优胜劣汰市场竞争机制的完善,关系到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山西律师应对破产法律制度进行深度研究,对山西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向进行思考,探索出一条符合山西经济转型发展的市场化破产的新道路。他同时着重强调,律师要讲政治,做到“两个拥护”,在参加培训活动时要时刻树立安全意识,每个人要加强防隐患的理念。
山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培义指出山西重整案件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最主要的问题之一便是市场化程度不足,亟需我们加强破产重整的市场化程度,这需要我们建立更加完善的破产重整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提高各方主体参与重整的意识,加强管理人专业队伍建设,推动破产重整程序的公开化和规范化发展,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和信用体系等。两位嘉宾的理论思辨与真知灼见必将进一步丰富山西律师的破产理论研究与破产实务发展,我们要一起努力推动山西企业重整取得更加美好的未来!
江阴市人民法院院长陆晓燕以《市场化破产的法治内蕴》为主题作了分享,其讲述了破产程序的定位,指出债权人团体存在不确定性、非专业性、非人合性三个特征,决定了需要司法程序的介入;并从债权人、法院、政府等各方主体在破产程序中应当担任的角色与定位进行了阐述。陆晓燕认为司法引导应从程序指挥、备位的事实判断(即事实争议的判断)和备位的事务决策(通过“依法批准”强迫少数服从多数和通过“强裁批准”强迫多数服从少数)等方面进行。最后,陆晓燕简单论述了破产清算与破产拯救对破产投资人与破产当事人而言的不同意义,以及重整与和解程序在股权让渡时的不同。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杰分享的主题为《市场化企业重整中若干问题解析》,从破产程序与仲裁司法审查的兼容与协调、企业重整期间担保人恢复行使担保权问题、准行政清理程序转破产程序的撤销权临界点起算问题、重整计划执行中对未申报债权行权的限制与规避、股权受限对执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影响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讲解,引领大家思考企业重整程序中的争议问题。
共有18名山西省律师协会企业整合重组与破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参加了2023年年会,专委主任李焕清向大家详细介绍了这一年专委的各项活动情况,罗列了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并向各位委员征求了意见。
至此,市场化重整问题解析主题培训暨山西省律师协会企业整合重组与破产专业委员会2023年年会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