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诚信执业、坚守法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5-09
来源:山西律协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所管理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加强以“严格执法、恪守诚信、勤勉尽职、维护正义”为核心内容的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省律师协会五届二次理事会议决定,自2014年5月起至11月,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为期半年的“诚信执业、坚守法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讲话精神为指引,服务法治山西、平安山西和转型跨越综改试验区建设,加强律师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严格自律,打造一支适应法治建设需要、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有效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诚信执业、坚守法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的律师队伍。
  二、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时间为2014年5月10日—5月30日)
  各市律师协会和省直所管理部要按照方案要求,就开展“诚信执业、坚守法治”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作出具体动员和部署,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各阶段工作任务和要求,使行业管理人员和广大律师进一步明确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加强组织领导
  (1)为确保此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省律协决定成立山西省律师协会“诚信执业、坚守法治”主题实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高剑生
  副组长:韩 光
  成 员:张培义 刘 正 裴  正 刘啸峰 张 芳 张晓鸿 董志强 彭建荣

      杨泽强 牛振宇 张晋萍 马玉英 余 浩 郭福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律师协会会员部,主任由余浩兼任。成员:王飞、马素珍、安志儒、杨磊、王昆鹏。
  (2)组建省律师协会“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在党政部门、司法机关、群团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律师事务所代表中聘请行风监督员,确保律师依法规范执业。
  (3)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要将律师开展“诚信执业、坚守法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本年度律师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深刻领会活动开展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我省律师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全省律师事务所已达到540余家,执业律师5500余名,先后有一批律师、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律师和优秀律师事务所,在服务我省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律师队伍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部分律师职业道德水平不高,诚信观念不强,对当事人委托事项敷衍塞责,玩忽懈怠;有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私自收案、收费或者收了费不办事;有的包打官司,随意许诺,甚至欺骗当事人;有的不向当事人公示收费标准、办案流程等基本信息,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内容模糊,突出强调当事人的义务减轻律师责任,造成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有的律师在诉讼过程中与司法人员不正当交往,搞利益输送;有的在执业过程中不能保守当事人秘密,随意泄露当事人隐私;有的故意诋毁同行,搞不正当竞争;有的律师既未接受委托,又不了解案情,以“维权”自居,恶意炒作等等。这些问题,虽属少数,但影响恶劣,它降低了整个社会对于律师行业的整体评价,阻碍着律师良好社会形象的建立,对全省律师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有着极大的负面影响。必须引起各级律师协会和全省广大律师的高度重视,不能漠然置之;必须以更坚定的决心,更鲜明的态度着力解决诚信建设中的问题,使律师队伍形象发生根本性转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律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也是对全国广大律师的殷切期望,对律师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各级律师协会和全省广大律师要充分认识自身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肩负的职责使命。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行动起来,采取措施,整肃行业不正之风,才能建设一支党和政府信赖、人民群众支持、社会公众认可的律师队伍,才能使我们的事业获得健康、可持续性发展的动力。
  3、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学习法律、法规,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业规范的学习。
  通过认真深入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切实做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各项工作。通过认真深入学习,带头依法办事,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坚定法律信仰,严格执法诚信执业,进一步提升执法执业公信力。通过认真深入学习,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上来,着力提升执法、执业公信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需求。要通过认真深入学习,要增强广大律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坚定性,增强广大律师的宪法观念和严格依法规范执业的意识,提高律师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自觉性,增强广大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纪律观念。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6月1日—7月30日)
  针对近年来存在的问题及行业面对的相关投诉情况,各市律师协会、省直所管理部要组织律师深入学习贯彻开展“诚信执业、坚守法治”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文件精神,严格对照律师执业和律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重点围绕律师对当事人的诚信缺失、律师与司法人员的不正当交往、律师同行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律师利用互联网的恶意炒作、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混乱以及其它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等内容认真查找,解决问题。
  一要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坚持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在学习规章、对照检查等各个环节,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严格工作程序,推进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
  二要开门纳谏,组织好行风评议活动。此次活动内容,省律师协会及各市律协应在5月30日前向全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于律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各律师事务所在自我查找问题的同时,也应积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律师队伍建设和“诚信执业、坚守法治”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深入剖析,及时予以解决。  
  三要重点抓好落实。各级律师协会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基本情况,对每一个律师事务所按照不同类型分类。在此基础上,按照“有问题查问题,没有问题找差距”要求,对各律师事务所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对于好的律师事务所要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巩固提高,努力在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上下工夫;对于一般的律师事务所要重点帮助查找不足和差距,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律师事务所管理水平的提高;对于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比较差的律师事务所,各级律师协会要在时间分配、工作精力、工作力度上加大投入,认真查处问题,仔细分析原因,明确整改内容,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
  四要加强宣传力度。省律协将利用网站、杂志、新闻媒体等宣传工具,集中力量就律师队伍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典型等正反面教材,进行全方位、深入报道。各市也应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集中采访报道、对诚信执业表现突出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行宣传,组织优秀律师在网上或社区与市民互动交流等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工作。
  (三)整改提高阶段(8月1日---9月30日)
  1、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各律师事务所要召开合伙人(合作人)会议,针对自查自纠阶段查摆出的问题,专题研究整改工作,讨论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突出解决以下重点:缺乏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问题;执业道德不高,执业纪律缺失,思想不端正问题;与法官不正当交往问题;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混乱问题;律师执业行为不规范问题。整改方案要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完成时间、责任人等。整改方案形成后,提交全体律师会议讨论通过,并组织落实。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整改过程中,应重点建立和完善政治学习制度、统一收案收费制度、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制度、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制度、业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利益冲突审查制度、财务管理和分配制度、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投诉查处制度。
  3、完善律师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律师事务所要实行执业公示,做到执业律师信息、收费项目和标准、办案流程、监督投诉电话“四公开”;建立服务质量监督卡,实行一案一卡,签定委托代理合同时发给当事人,案件办结时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回附卷归档,将律师诚信执业情况置于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的监督之下。
  4、完善责任赔偿和保险制度。使由于律师违法执业或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都能够得到赔偿,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律师行业的社会信用。 
  5、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诚信机制建设。各市律师协会要把设立投诉举报邮箱、举报监督电话并向社会公开的工作制度化。应加大对违规违纪律师的惩戒力度,发现一件处理一件,不护短不遮丑,让诚信缺失的律师依法受到追究,为诚信执业的律师营造公平规范的环境。
  以上各项制度,将作为教育整顿结束时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凡没有建立的律师事务所,应抓紧建立;已经建立需要修改的,应抓紧修改。
  该阶段,省律师协会一是建立可供查询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信息网络查询平台,接受公众查询和监督,形成行业建设约束机制;二是聘请公、检、法部门人员参与省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工作,形成社会监督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大行业惩戒力度,对于活动期间发生的律师违法乱纪案件,行业惩戒要及时、迅速。对于典型案例,惩戒要公开、公示,严格整肃律师队伍纪律。
  本阶段结束时,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均要写出整改报告,届时,省律师协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将适时召开一次全省律师“诚信执业、坚守法治”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经验交流会,促进全省活动的进一步深入开展。
  (四)考核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所管理部要对律师事务所开展诚信执业教育活动情况逐一考核验收。对于活动成效明显、措施得力、特点突出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表彰,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对工作被动、整改不及时的律师事务所,要约谈主任、蹲点指导、限期整改。各市律师协会、省直所管理部要善于总结经验、发现亮点,要按照方案确定的三项重点内容和活动取得的效果进行书面总结,并于10月15日前报省律师协会。
  本阶段,省律协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省律师“诚信执业、坚守法治”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验收。
  活动期间,各市律协、省直所管理部,在加大对违法乱纪、不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惩戒同时,也应注意总结经验,发现正面典型。活动结束前,省律协将召开全省律师“诚信执业、坚守法治”主题实践教育活动表彰大会,评选表彰一批诚信执业的优秀律师、律师事务所,通过典型弘扬正气。具体评选方案、标准另行通知。
  以上通知内容,请各市律协、省直所管理部尽快贯彻落实。



山西省律师协会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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