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律协召开三届二次理事会会议
发表时间:2017-04-11
来源:山西律协

 

市律协召开三届二次理事会会议

4月1日,市律师协会三届二次理事会会议在3月31日下午三届六次常务理事会、三届十三次会长办公会会议基础上,在湖滨六号六楼会议室顺利召开。会议由会长常建瑜主持,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全体常务理事、全体理事、秘书长参加会议,全体监事、副秘书长、律师事务所主任列席会议,市司法局局长宋书平、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科长李东庆应邀参加会议,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会议议程。

会议审议通过了会长常建瑜作的《2016年度晋城市律师社会责任报告暨2017年工作要点》;秘书长王海生作的《晋城市律师协会2016经费收支报告暨2017年经费预算报告》。各位会长做了2016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全体理事对述职报告做了民主评议,一致肯定了各位会长2016年度的工作。

会上,市司法局宋局长针对2017年度律师行业的发展作了重要讲话:一是讲政治;二是解放思想;三是讲担当。要求全市律师提高政治素质、提高专业水平、提高职业操守,助力法治社会建设,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以“一村一法律顾问”为抓手,主动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在提升老百姓法律素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化解信访矛盾等方面发挥作用,把我市律师事务所向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发展。

同时,会长常建瑜就2017年度律协的工作思路发言指出:一、围绕加强律师队伍全面建设,着力强化政治引领;二、围绕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着力优化执业环境;三、围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着力加强行业自律;四、围绕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着力打响服务品牌;五、围绕推进律师事业发展,着力强化协会建设。

市律协监事会认定会议程序符合章程要求,会议决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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