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制度改革深化职能作用备受瞩目
发表时间:2022-09-28
来源:法治日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律师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律师权利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律师辩护制度不断完善,律师在刑事司法活动中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有效发挥。截至目前,全国律师队伍已发展到60.5万多人,每年办理刑事诉讼案件120多万件。
       熊选国介绍,司法部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2017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部署在北京等8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2018年12月将此项试点扩大至全国。今年施行的法律援助法明确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为推进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试点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积极采取措施,扩大试点范围,完善有关制度机制,全国共有2594个县(市、区)开展了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占县级行政区域总数90%左右。2021年,各地因开展试点扩大通知辩护法律援助案件32万余件,占审判阶段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63.6%,因开展试点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案件55万余件,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率(含审判阶段有律师辩护或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达到了80%以上。
       熊选国表示,过去律师辩护率一直徘徊在30%左右,现在经过试点达到80%以上,可以说是一项了不起的成绩,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刑事司法人权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彰显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取得重要积极成效,但也存在衔接配合不畅、律师资源分布不均、辩护质量不高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司法部高度重视,也与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进行了研究沟通,近期将下发有关文件,对此项工作进行深化:一是深化审判阶段试点工作。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争取今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二是开展审查起诉阶段试点工作。指导各省区市确定部分地区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对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且符合一定情形的案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三是提高辩护质量。加大法律援助培训力度,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估,综合运用案卷检查、受援人回访、征询司法机关意见等措施,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推动律师辩护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四是解决律师资源不足问题。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流动机制,鼓励和支持律所、律师等到律师资源严重不足的地区服务。
       熊选国介绍,司法部推进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准确及时惩治犯罪、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法律援助法明确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作为法律援助的一种服务形式,进一步完善了值班律师制度,强调了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作用。截至2021年年底,法律援助机构在人民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935个,在人民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918个,在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317个;2021年全国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98.5万件,其中参与认罪认罚案件90.5万件。目前,值班律师工作还存在经费保障不足、权利保障不到位、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需要研究解决。下一步,司法部将进一步落实好法律援助法等规定,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值班律师派驻。指导各地采取设置联合工作站、跨区域调配律师资源,以及现场、电话、网络值班相结合等措施,配合推广电子签名、远程会见和见证等技术,确保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全覆盖;二是加强经费保障。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法有关规定落实,协调增加法律援助办案经费。指导各地根据案件难易和参与案件程度,合理确定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效益;三是推动发挥值班律师作用。协调办案机关保障值班律师会见、阅卷等诉讼权利,加强值班律师与辩护律师工作衔接,完善值班律师意见听取、量刑协商、工作保障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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