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在全国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之际,晋城市司法局在泽州县南岭镇开展以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工作为主题的“民法典进农村”专题讲座。这也是晋城市“八五”普法讲师团开讲的第一课。
如何保证农村集体组织合同清理、债务风险化解、新增收益收取依法依规进行?《民法典》对合同条款有哪些规定……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北京盈科(晋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常建瑜律师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签订农村集体组织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激发起在座干部群众的浓厚学习热情。
课后,参加培训的干部纷纷表示,这次培训内容接地气、冒热气,讲的都是基层干部听得懂、用得上的法律知识,对于如何依法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行动更有底气,今后将不断提高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出贡献。
据了解,晋城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是中共晋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晋城建设而成立的,普法讲师团成员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高、长期从事法律实践或研究、授课经验丰富、并热心普法事业的人员组成,目前共有成员122名。
“八五”普法期间,讲师团成员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重点普法内容,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村(居)委会以及其他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