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长蓝佛安签发第296号省政府令,向社会公布废止4件、修改7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标志着2021年省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圆满收官。
2021年规章清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由省司法厅牵头在全省范围内先后组织开展了四个轮次,清理范围涉及“放管服效”改革、行政处罚内容、不合理罚款规定和计划生育等领域。
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规章清理工作,厅党委书记、厅长董一兵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设性意见,组织召开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清理意见,对清理工作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为规章清理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和支持。
清理过程中,省司法厅坚持严谨负责的原则,始终将“认真”“严格”贯穿清理工作始终。一是对标中央要求,高标准部署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的要求,每次清理都对清理范围、内容、重点、责任、步骤和要求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为完成清理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积极对接沟通,高质量推进清理工作。为确保上下衔接一致,以是否符合上位法规定、是否同方针政策相一致、是否同当前形势任务相适应为标准进行审核把关。清理中,多次与相关起草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共同探讨研究审核中存有疑义的条款,达成一致后形成最终清理意见。三是认真研究审查,高水平完成清理工作。先后邀请厅机关相关立法工作人员和省政府法律顾问对清理意见实质内容进行两轮审查把关,为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清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