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一周年座谈会
发表时间:2021-07-01
来源:山西司法

  为全面总结《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年来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经验成效,分析研究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6月29日,省司法厅组织召开《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会议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社区矫正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代表,部分市、县社区矫正机构及司法所长代表,监狱系统刑罚执行部门代表参加座谈,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曾涛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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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通报了《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年来全省贯彻执行的相关情况,参会人员结合本单位本部门职责分工,畅谈《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年来取得的经验成效,就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对下一步持续深入贯彻《社区矫正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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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涛回顾了《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年来全省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绩,对社会各届和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他强调,《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在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全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及相关部门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好《社区矫正法》,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加快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一要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机构职能作用。各级社区矫正机构作为社区矫正的独立执法主体,要增强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作为,依法履行好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职责,夯实《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基础。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社区矫正机构要聚焦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难点堵点,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分析研判,采用试点方式探索推进县级社区矫正“一局一中心”模式、加强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着力解决好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信息共享和教育帮扶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三要强化协作配合,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全省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在协调推进社区矫正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制度建设、信息共享、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着力构建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无缝衔接、高效运行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为更好地推进平安山西、法治山西建设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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