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财行〔2017〕515号)、《司法部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司发通〔2018〕43号)、《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改革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20〕563号)和《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司办〔2021〕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1. 客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162元/人(包括上缴司法部的考务费22元/人和省组织的考试费140元/人);
2. 主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90元/人(包括上缴司法部的考务费20元/人和省组织的考试费70元/人)。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晋发改收费函〔2019〕376号)废止。
特此公告。
山西省司法厅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