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省委确定的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立法项目,对于加快构建利用外资的政策、促进、服务、保护体系,持续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助力我省转型发展蹚新路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完善《条例》审查工作,4月13日至22日,省司法厅联合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编办、省投资促进局,赴大同、临汾、晋城、长治开展精准调研,完善制度设计,提高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调研组针对我省外来投资促进体制机制、外来投资促进措施、外来投资促进服务、外来投资促进管理等关键制度设计,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企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认真听取了38家投资促进工作部门(机构)、155家企业的意见建议。调研组在充分了解外来投资企业在我省投资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后,对发布外来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全程跟踪和服务保障、项目承诺制、投诉服务机制、政府失信追究、政府督查、项目督办等具体条款设计进行了释义。投资促进工作部门(机构)和外来投资企业表示,非常欢迎并坚决支持制定《条例》,大家一致认为,《条例》制度的设计精确瞄准了当前我省外来投资促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具有相当的前瞻性,既理顺了外来投资体制、完善了投诉服务机制,更科学设计了合理容错制度、优化了营商环境,必将对我省外来投资促进工作产生积极影响,希望早日出台。
通过深入精准调研、全面梳理外来投资促进部门(机构)、企业意见建议,准确定位了《条例》制度设计存在的不足,明确了完善方向,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