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律师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倡议书
发表时间:2021-04-23
来源:山西律协

全省广大律师:

  根据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要求》(晋学组发〔2021〕9号)及省司法厅党委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部署安排,全省律师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开展便民惠民的公益法律服务行动,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新业绩向建党一百周年献礼。现向全省广大律师发出活动倡议:

  一、推进公益法律服务进企业

  通过“线上+线下+集中服务”相结合的形式,增进服务企业的温度、力度和广度。本着就近、主动、优质、高效的原则,与1-2家企业建立常年对接联系机制,推动律师事务所与企业结对,根据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为其提供“菜单式”公益普法宣讲,通过以案释法,提高企业生产经营风险防范意识。开展“法治体检”活动,组织引领广大律师积极参与构建企业法治环境、完善企业治理机制、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等,为企业提供“上门式”的免费法律咨询,推动法律保护关口前移,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积极参与录制助企普法视频,推出一套助企普法宣传产品,在线上及时推送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及法律问题解答。

  二、推进公益法律服务进乡村

  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提高对农村加大法治供给特别是法律服务供给的认识,满足农民法治需求尤其是法律服务需求。要积极开展送“典”下乡活动,对乡村干部及广大农民进行《民法典》的全面普及和教育,尤其要突出与乡村振兴有关的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婚姻家庭继承制度、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侵权责任等主题开展法律宣讲。在乡镇及村委会可开设“乡村振兴法治大课堂”,形成据点网络化,实现课程体系化,以线下课程为主、线上课程为辅的方式,通过以案说法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农民工要给予关爱,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做到应援尽援,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推进公益法律服务进社区

  要积极为社区群众提供“家门口”式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律师调解等法律服务。通过以案释法、志愿普法等形式,加强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宣讲,推动社区形成良好法治氛围;通过律师调解等方式,积极引导社区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区一方稳定。鼓励律师积极帮助社区困难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困难群体主动减免法律服务收费。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这是铿锵的宣誓,也是行动的指南。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党心筑同心,办实事解难题,是政治责任,更是使命担当。作为新时代山西律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主动参与各类公益法律服务团队,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热线、实体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公益法律服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让我们坚守人民律师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善作为,勇担当,在全行业营造“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浓厚氛围,向全社会树立山西律师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为法治建设贡献律师力量,向建党一百周年献礼!


山西省律师行业党委

2021年4月23日

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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