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重庆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建勋、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林一行11人来我省调研标准化立法工作,就《山西省标准化条例》立法相关情况召开了专题座谈会。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李云涛出席座谈会。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省市场监管局介绍了起草背景、特色亮点及有关内容,省司法厅、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立法审查、审议通过情况分别作了介绍。同时,针对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情况及草案起草、立法审查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山西省标准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2020年9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山西省作为全国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条例》的出台为标准化改革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条例》共七章44条,主要针对解决山西省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结合省政府关于推进标准化综合改革的相关规定,对标准的制定、实施、奖励与激励、服务与监管进行了全面规范。《条例》主要有三大特色亮点内容:一是明确了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的职责;二是设立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推行山西标准标识制度;三是引入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制定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重庆调研组对《条例》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亮点特色对重庆标准化立法工作带来很大的启发,具有借鉴意义。此次赴晋调研学习,对加强晋渝立法经验交流,提高立法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