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保护修复即将踏上新征程。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完善草原保护修复制度、推进草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加强草原保护管理,推进草原生态修复,促进草原合理利用,改善草原生态状况,推动草原地区绿色发展。
而这标志着,草原进入加强保护修复的新阶段。国家林草局草原管理司司长唐芳林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这次出台《意见》,十分必要,也非常及时,是在草原定位从生产为主、向生态为主转变以后我国第一个国家层面的政策性文件。”
唐芳林进一步指出,《意见》明确了草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细化了工作措施,为开展草原保护修复、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系统治理提供了基本遵循,是指导今后一段时间草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意见》的出台,在推动我国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促进绿色发展方面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草原保护修复正在爬坡过坎
草原是我国重要的绿色生态安全屏障,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等大江大河的重要水源涵养区,具有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净化空气、固碳释氧、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
综合各方面研究成果,我国草原总碳储量仅次于森林,是第二大陆地生态系统碳汇,在碳达峰、碳中和中发挥重要的贡献。
我国草原面积大,分布广,是名副其实的草原大国,但还不是草原强国,草原工作短板十分明显。
“草原生态系统十分脆弱。”唐芳林坦言,受长期不合理开发利用和全球气候变化的双重影响,草原生态系统退化问题仍十分突出。我国草原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自然环境十分严酷,草原生态系统一旦遭受破坏,恢复十分困难。
与此同时,草原保护与开发利用矛盾依然突出。一些地方乱开滥垦草原、非法采挖草原野生植物等行为时有发生,草原超载过牧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另外草原工作底子薄、基础差。草原资源详细情况不清、权属不明问题突出。草原科研力量薄弱,科技支撑能力不强。基层草原管理队伍和力量不足,与承担的草原保护管理任务不相适应。
“草原保护修复投入严重不足。”唐芳林说,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建设标准低,退化草原综合治理等一些十分迫切的建设内容尚缺乏资金支持,治理退化草原急需的乡土草种繁育缺少必要投入。“总体来看,我国草原保护修复工作正处在爬坡过坎、不进则退的关键阶段,草原工作亟待加强。”
为此,《意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草原工作存在的问题,从加强草原基础工作、加大保护力度、推进生态修复、合理利用草原等提出了工作措施。
“出台《意见》是草原工作转折的迫切要求。”在唐芳林看来,长期以来,由于对草原重利用、轻保护,草原面临着大面积退化的严峻威胁。进入新时代,特别是草原监管职责划转林草局以来,草原工作重点由农业生产为主向生态保护为主转折,急需在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谋划新时代草原工作。《意见》出台,是草原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转折,是草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严厉打击乱开滥垦草原行为
《意见》提出,草原保护修复要坚持4条工作原则:坚持尊重自然,保护优先;坚持系统治理,分区施策;坚持科学利用,绿色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基本建立,草畜矛盾明显缓解,草原退化趋势得到根本遏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57%左右,草原生态状况持续改善。到2035年,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草畜平衡,退化草原得到有效治理和修复,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0%左右,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功能显著提升,在美丽中国建设中的作用彰显。到本世纪中叶,退化草原得到全面治理和修复,草原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格局。
唐芳林介绍说,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从夯实工作基础、加强资源保护、推进生态修复、强化合理利用、完善重要制度等方面提出了12条工作措施。比如建立草原调查体系,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基础上,适时组织开展草原资源专项调查。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加大草原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乱开滥垦草原等行为。
与此同时,《意见》提出,要整合优化建立草原类型自然保护地,实行整体保护、差别化管理。开展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在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和草原自然公园,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规范生产生活和旅游等活动,增强草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为野生动植物生存繁衍留下空间,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
此外,加快推进草原生态修复。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加快退化草原植被和土壤恢复,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功能。统筹推进林草生态治理。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要求和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的原则,统筹推进森林、草原保护修复和荒漠化治理。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坚持以水定绿,采取以草灌为主、林草结合方式恢复植被,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
构建草原保护修复长效机制
记者注意到,《意见》还从科技、法律、政策、人才队伍等方面提出4方面保障措施。
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上,《意见》提出,加快推动草原法修改,研究制定基本草原保护相关规定,推动地方性法规制修订,健全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加大草原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力度,建立健全违法举报、案件督办等机制,依法打击各类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完善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惩治破坏草原的犯罪行为。
在政策支持方面,《意见》要求,建立健全草原保护修复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大中央财政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健全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开展草原生态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鼓励金融机构创设适合草原特点的金融产品,强化金融支持。鼓励地方探索开展草原政策性保险试点。鼓励社会资本设立草原保护基金,参与草原保护修复。
对于下一步如何落实《意见》要求,唐芳林说,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草原保护修复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草原保护修复工作的管理、服务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细化考核指标,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结合落实林(草)长制,科学设计草原承包经营、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指标,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压实地方责任。
加强部门协助,形成工作合力。草原工作基础薄弱,涉及面广,需要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要积极探索构建草原保护修复的长效机制,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快推进草原生态修复,科学合理利用草原资源。
加强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草原事业发展。广泛宣传草原重要的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功能,不断增强全社会关心关爱草原和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深入开展草原普法宣传和科普活动,积极动员相关公益组织和社会大众参与草原保护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