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3月11日,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通报了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以来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推进情况,全面分析研究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审议《2021年度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要点》和《山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曾涛主持会议,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全体成员、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决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及《实施办法》,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的落实,不少工作走到了全国前列,得到司法部充分肯定。但也应该清醒认识到,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在经费保障、队伍建设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和不足,需要相关成员单位大力支持和协调推进,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在平安山西、法治山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安全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发挥本单位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本单位相关工作内容,统筹部门资源,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要坚持协作配合,认真履行好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按照《2021年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就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尽可能地发挥本系统职能优势,进一步推动解决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信息共享和教育帮扶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探索推进具有山西特色的亮点工作。三要统筹抓好落实,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社区矫正管理局要进一步做好与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共同推动2021年社区矫正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做好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会签下发《山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相关工作。要与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全省县级社区矫正“一局一中心”建设、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以及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等工作,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平安山西、法治山西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