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组织开展2020年度中、初级律师职称评审工作
发表时间:2020-12-22
来源:山西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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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9日,省司法厅召开2020年律师职称评审会议,对申报中级律师职称的47名律师、申报初级律师职称的45名律师进行集中评审。省委依法治省办组成人员、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省中级律师评审委员会主任周涛全程参加评审,并对评审工作提出要求。评审会议审议通过了《职称评审工作规则》和《职称评审计分办法》,全体评委集体学习了评审工作纪律。

  周涛指出,律师职称评审是律师人才培养、选拔和评价的重要举措,是评定律师水平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尺,对进一步提高我省律师队伍整体素质、专业水平、业务能力,激发律师行业发展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周涛强调,参与评审的同志要认真履职,把握标准,严谨细致,确保评审工作公正规范,确保评审工作质量,实现结果公正;要严格程序,认真落实人社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和省人社厅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要求。要进一步完善评审会议记录等程序,严格留痕管理,严格档案管理。评委和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评审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要严肃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落实好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得弄虚作假,不打关系分、不投人情票,做到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评出律师行业积极向上的风气,为加快我省律师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做出贡献。

  在厅政治部和厅机关纪委的监督下,本次评审抽签确定了11名委员组成执行委员会,9名评委参加了评审会议,对92名申报中、初级职称的律师提交的职称评审材料进行了严格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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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律师职称评审工作严格公正,本次律师职称集中评审阶段实行随机分组、封闭管理,全体评委按照《职称评审工作规则》《职称评审计分办法》,分组评审、逐卷审核、逐项核实、逐人打分,评审结果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后,将对集中评审初步通过的律师按规定进行公示,最终确定2020年授予中、初级律师职称的律师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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