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律师行业党委召开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
发表时间:2019-11-06
来源:山西律协

  

     11月4日,山西律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在太原召开。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翟新山,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协会长高剑生以及省律师行业党委其他委员、驻并副会长、省律协秘书处全体人员、各省直所党支部书记、公职律师代表共4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郭强主持。

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参会的同志踊跃发言,先后有11名同志结合本职工作谈了各自的感想体会。
    高剑生会长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重要的手段和方式。全省律师要提升对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关注度,加强对《公报》内容的学习,促进我省律师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断提高,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
    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韩光认为,律师在依法治国过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律师队伍应当紧跟时代步伐,加强学习研究,结合本职工作,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继续贡献全行业的重要力量。
    省律协秘书长牛振宇列举了我省律师在依法治理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认为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大有可为,建议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加强律师行业内部制度体系建设。
    省律协副会长张培义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四个现代化”之后,中央提出的又一个宏伟目标,对于生在60后的一代人来讲非常认同。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洪流中,中国律师必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参会的各位律师代表在发言中,都立足于本职工作,结合《公报》内容,谈了他们的体会,交流了律师参与立法、参政议政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方面的看法和意见。
翟新山同志最后强调指出,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国正处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和长远发展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四中全会指明了中国治理体系和国家制度的前进方向,对统一国内思想、打消西方敌对势力妄图引导中国走上邪路的幻想,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将会有力地推动把成功的探索和实践用制度和法律确定下来。全会通过的《决定》回答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上,应当“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全面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历史性成就,集中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深刻阐述了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是引领新时代中国前进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全省广大律师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全会的精神要义,紧紧围绕需要坚持和完善的13个方面制度体系安排,找准切入点和发力点,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法律服务工作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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