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支持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各项部署,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专业优势,省司法厅、省工商业联合会、省律师协会联合开展了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为民营企业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
一、积极部署,多方联动
1. 3月12日,司法部、全国工商联、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 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司发通〔2020〕30号),按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联系协作,共同推进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经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工商联、山西省律师协会三单位研究决定,建立三部门联席机制。
2. 4月1日,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工商联、山西省律
师协会联合发文《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
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晋司通〔2020〕18号),决定聚焦民营企业法治需求,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开展专项“法治体检活动”。
3. 4月17日,山西省律师协会召开全省律师业务指导暨服务民营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视频会议,省律协会长、秘书长,分管业务副会长、秘书长,省律协业务创新与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省律协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省律协秘书处相关部门人员等共计240余人参加会议。省律协刘跃峰副会长通报了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律师服务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情况,张晋萍副秘书长传达了晋司通〔2020〕18号文件精神,省律协业务创新与指导委员会李艳红主任对全省律师服务民营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
4、各市律协积极响应号召,纷纷成立工作小组,下发文件,对各市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服务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组建服务团,精准服务
活动开展后,山西省律师协会在第一时间成立了“山西律师服务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志愿服务团”(以下简称“服务团”),服务团成员有百余人,由省律协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市律协推荐的优秀律师等组成,分为九个专业服务小组,分别为金融服务组、财税服务组、劳动法服务组、公司法服务组、建筑工程服务组、资源环境组、涉外服务组、兼并重组服务组、民事合同服务组。九个专业服务小组组长分别由九位专业委员会主任担任,各小组负责联系对接有法律服务需求的民营企业。服务团服务的企业类型涵盖了技术、新能源、新媒体、农业、制造、建筑房地产、物业管理、贸易、旅游等行业,各小组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实地座谈交流、一对一法律咨询等形式为近百家民营企业提供了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
各市律协也纷纷组建法律服务志愿团,积极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为民营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精准有效法律服务,助力我省经济社会正常发展。
三、法律宣讲,提升能力
在抗击疫情期间,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律师业务水平和执业技能,更好地让全省律师积极主动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高效法律服务,同时,也为了便于各类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发现法律服务需求,山西省律师协会与山西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开展了“山西律师大讲堂——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线上系列公益讲座活动”。截至目前,共举办“山西律师大讲堂”线上讲座19期,由省律协专业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主讲,有近3万人在线观看。讲座内容涉及《疫情防控下的复工复产劳动用工实务》《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税收优惠政策解读》《从案例分析新能源建设运营风险》《疫情期间房地产纠纷相关法律问题分析及处理》《民营企业的股权传承——暨法治体检的家事视角》《新<土地管理法>的律师视角解读》《商标法原理及实务》、《金融借款合同利息的计算与认定》等。在讲座直播的同时,开放了互动平台,为企业零距离与讲课专家互动提供了便利。
各市律协组织律所、律师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了系列法律宣讲活动。太原市律师协会在公众号设“新型肺炎防控法律知识问答”专栏,为社会各界依法防控疫情进行普法宣传,截至目前共上线四十八期防控法律知识问答。举办“九民纪要视角下公司治理诉讼与非诉实务研讨”、“复工复产政策宣讲会”、“刑事辩护的‘道’与‘术’”、“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的实操过程实务”等培训。太原市司法局建立“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自测系统”,其中企业疫情风险分析模块主要为企业提供“三库一检”在线服务,包括疫情风险分析测评、疫情典型司法案例库、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库以及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库,系统深入研判疫情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梳理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多发性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提出专业处置意见。长治多家律所以微信公众号为主发布了包括律所主任个人手机号在内的公益律师热线电话,同时,还单独将此消息转发至合作企业,在疫情期间不间断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向各企事业单位发送普法文章,进行在线法律宣讲,在公众号及各微信群中推送多部法律法规,提供法律服务手册,并开通免费法律咨询热线,及时为市民解答疫情防控相关法律问题。晋城市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对疫情防控期间涉及企业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梳理汇总,编撰了多篇专业论文为民企提供参考。北京盈科(晋城)律师事务所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开辟“疫”路有你专栏,针对企业复工复产等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问题、省市关于企业复工复产所制订的政策及下发的文件进行解读,形成了众多优秀的公众号文章,如:《餐饮企业复工前请检查这些!》《干货!疫情下山西晋城地区建筑企业复工指南》等,受到中小企业的关注。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上下共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宣讲 152次,相关宣传报道180篇次。
四、编撰手册汇编,提供法律指引
为帮助企业在短期内适应疫情带来的变化,降低疫情对企业正常经营秩序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省律协业务创新与指导工作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编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手册,为企业普及介绍疫情期间出台的相关法律、政策并提供法律风险防控建议。
1.编撰五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法规政策手册》
为更有效助力企业依法抗疫、复工复产,省律协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法律服务律师工作组和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连续编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法规政策手册(一)(二)(三)(四)(五)》,手册较为全面的汇总了现行有效的传染病防治、公益卫生捐赠、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政策规定,专设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篇及时汇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后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发布的政策通知。手册已在省律协官网和公众号发布。
在编撰手册的同时,省律协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法律服务律师工作组先后收到了各方面的咨询意见,涉及到疫情期间派遣护工疫情安全责任由谁承担、医院如何接收社会捐赠、定点医院采购的防护用品政府是否有权征用、新冠肺炎工伤认定、疫情期间医院是否有义务出具健康证明等问题,工作组律师本着认真高效的原则,就有争议的咨询回复及时在群里讨论交流,有的咨询意见形成书面回复意见,便于咨询者参考,充分彰显了特殊时期法律工作者的责任和担当。
2.编撰《山西省律师协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司法与税务业务指引》
为了给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支撑,业指委组织公司法和财税法专业委员会编撰了《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公司法务与税务业务指引》,内容涉及企业劳资、合同履行、企业信贷、企业疫情防控、企业日常经营、民事诉讼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其他税种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征管优惠政策、山西省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对企业关心的疫情期间89个法律问题进行了梳理。该指引手册的点击量目前已超6000多人次,获得我省律师及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为企业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了法律指引。
3.编撰《服务疫情防控 助力复工复产 山西律师优秀论文汇编》
为更好的指导律师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业指委开展了律师行业服务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优秀论文并编辑整理形成本汇编。从合同履行、劳动人事、税务、知识产权、行政行为、刑事犯罪等多角度为服务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提供智力支持和法律支撑。优秀论文已经在省律协网站、省律协公众号公布,方便广大律师与企业参考交流。
除上述法律手册外,服务团律师还撰写了《企业复工复产及优惠支持政策汇编》《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法律适用及案例汇编》《餐饮、住宿行业疫情期间法律问题分析与处理指南(一)(二)(三)》《疫情期间你必须了解的法律法规知识》、《疫情防控中强制隔离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疫情劳动用工指引意见及文书》《关于民营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常见民商事法律问题汇总解析》《新冠肺炎疫情下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施工单位履约风险防控要点》等手册及文章。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律师共编撰各类涉及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法规指引及专业文章285 篇。
五、深入企业,法治体检
为更好地了解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为企业提供更为精准的法律服务,全省律师深入企业,通过座谈会、提供法律咨询、培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为近千家企业提供了法律体检服务,从体检工作中发现民营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法律风险的相关建议,切实助力企业纾危解困。
1.太原国晋律师事务所党总支积极响应号召,先后赴华润大厦、保利海德公园项目为相关企业、单位进行法律知识宣讲、法律问题解答。在保利海德公园工程项目部为发包方、承包方以及建筑工人进行法律知识讲解和法律问题解答,就因疫情导致的工期延误、疫情防控管理人员的责任承担、疫情期间工人安置等问题向项目部管理层进行了详细解答;同时,律师团队为工人们详细分析讲解了疫情期间工人工资及补助标准、不可抗力对工人的影响以及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主要法律关系等问题。
2.晋中厚鋆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主要对左权县华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中融恒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家民营企业进行了走访,并为帮助其复工复产提供了防疫物资,和深度“法治体检服务”,建立了健全的复工复产防疫制度。虽然疫情尚未结束,但是经过实地调查和分析,该两家民营企业目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对于中央和地方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治措施落实情况处于完善落实状态,正常平等的参与市场竞争,经营也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大同市某建设有限公司某分公司在疫情期间面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造成社会经济停滞发展受阻,导致合同履行困难,山西华瑞律师事务所律师采取居中调解方式实现案结事了,不仅减少企业诉讼成本支出,还最大限度降低疫情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为企业能正常开展业务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意见, 为确保公司的良好发展与疫情防控安全兼顾,律师通过微信、视频等信息化手段,随时随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大同市司法局组建了由山西省律协副会长王宝林、大同市律协会长臧文为领队,律师、公证员等人员参与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队,深入某食品有限公司、山西某电梯有限公司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为他们送上《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手册》,在山西某电梯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队就该企业因疫情产生的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以及完善公司治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等法律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在了解到企业将开展外贸业务急需精通涉外方面法律人才的诉求后,选派专业律师与企业建立联系,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4.临汾市司法局和临汾市工商联、临汾市律师协会共同行动,带领山西华尧、山西金贝(临汾)律师事务所共15名律师组成的律师志愿服务团,先后深入市河北商会、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开展“法治体检”,为民营企业依法防控疫情和有序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临汾市妇联组织召开临汾市土布行业复工复产座谈会议,省律协副会长赵志琴就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关法律问题予以了指导和解答,特别的解读了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中的相关法律问题,“边抗疫边复工,边研究边工作”,并对土布生产及销售企业如何依法复工复产予以了特别的说明,同时向土布生产商及销售商们传递了司法部关于律师义务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的精神,使律师的公益服务落到实处。瀛明律师事务所充分发挥专业化、品牌化优势,组织各个专业团队针对现行法律政策以及疫情期间企业经营方面可能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梳理释明,在律所微信公众号平台运行的“企业智检”系统中新推出“疫情期间-企业智检”法律服务,涵盖公司治理、企业合同、劳动人事、知识产权、规章制度、融资并购重组、财务税务、法务管理、环境管理、疫情期间企业经营管理等数十类“体验”项目,综合大数据分析企业面临的风险点,包含200多个问题,全方位护航企业发展。
5.运城衡霄律师事务所、众志诚律师事务所运用移动互联办公技术为法律顾问企业提供疫情期间免费视频法律咨询,一一电话告知企业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模式。两所律师均下载“钉钉”移动办公手机APP,使用钉钉提供的自动手机短信和电话及时通知企业,众志诚律所通过“钉钉”模式为运城市的建龙(原海鑫集团)、大运等龙头企业线上提供与疫情相关(包括疫情期间企业暂时不能复工)的法律知识咨询。绛县县委统战部、绛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在欣哲所成立了“应对疫情公益律师法律服务团”,盐湖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在方立所成立了“应对疫情公益律师法律服务团”。
6.山西润城古堡重镇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是一家旅游文化运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游览景区管理、大型活动组织服务、文艺表演、演出经纪业务等项目,之前该公司与全体员工都签订了统一的标准工时制劳动合同。2020年突遇新冠疫情,面临市场生存和竞争压力,北京盈科(晋城)律师事务所作为古堡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接到古堡公司希望改变公司内部单一的劳动用工模式,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司人力资源、劳动用工的法律需求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力资源和劳动法专业律师团队与古堡公司召开微信视频会议进行对接,了解古堡公司人力资源和劳动用工的基本情况,明确古堡公司的需求。会后,盈科(晋城)所人力资源和劳动法团队,对古堡公司的人员岗位和用工类型进行了深入研究,向古堡公司提出了法律建议。通过对企业劳动用工形式的全面摸排和梳理,充分利用劳动法律对用工形式的规定,区分出标准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并根据用工主体的不同,将部分劳动用工改变为劳务承揽,同时积极建议企业通过第三方机构和平台,解决临时、短期用工所需。在实施环节,充分征求工会的意见,让员工参与进来,让实施方案平稳落地,既解决了企业的困境,又释放了员工的劳动活力。
六、助力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相关建议
我们对体检过程中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汇总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以期实现助力民企法治环境、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目标。
1.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现代化企业应建立科学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科学化、规范化的企业组织制度以及管理制度。针对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参与法治体检的服务小组提出从以下几方面对法人治理结构进行规范: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必要情况下聘用职业经理人;明确划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的管理职责,各司其职,协调一致的开展工作;建立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相关重要决策会议的召开制度、表决制度,保障不同层面的决策部门高效运作;完善企业内部的财务制度、人事制度、采购制度、用章审批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以规范化、完善化的制度替代“人治”。
2.调整不合理的股权结构,构建完善的股东与股权风险防控体系。公司应该以“股权结构调整”和“企业文化重建”为抓手,构建完善的股东与股权风险防控体系。对于存在的股权结构不完善的问题,可从以下几方面提出调整建议:企业应做好长远的股权规划,越早预留激励股权,成本越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便于集中管理且无双重税负;股东、合伙人在章程中约定好股权退出条款,优化分配和奖励机制,保留为企业发展注入新动力的空间。退出条款建议以书面协议的形式固定;在章程明确约定股东死亡退出办法,过世股东的股权可以通过公司回购、其他股东购买或钱权分离保障家属财产权利的方式解决;回购既要相对公平合理地认可过世股东的历史贡献,保障继承人的利益,又要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3.设置法律风控岗,完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企业应将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真正落实到企业经营过程中,做到法律风险事前防控。针对最为普遍的缺少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的问题,服务小组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完善建议:建议目标公司根据企业发展规模的大小、阶段,设置法务部门或者设置法务岗位,同时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综合地把控企业的法律风险;建议民营企业家应该养成事前防范的意识,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征求法务人员或者法律顾问的意见,重大决策前由法务人员或者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植入公司的管理流程中;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法律审查和执行制度,有专门的法务人员起草、审查合同,专人负责跟踪合同履行情况,避免未全面、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产生违约风险,加强合同档案管理;建议目标公司加强法律培训工作,一方面由法务人员或者法律顾问定期发送新法新规的法律咨询,另一方面建议企业每年组织1-2次专题法律培训,更新法律知识,防范因无知产生的法律风险;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建立企业诉讼风险管控制度。对于没有经济能力聘请法律顾问或者法务人员的小微企业,建议疫情期间由律师组成服务团队通过建立联系,形成“一对一”、“一帮一”的法律援助模式,帮助小微企业解决由于疫情影响产生的相关法律问题。
4.多部门联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知识产权维权难的问题,是民营企业面临的众多困难中较难解决的问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联动支持和帮助,据此,服务组建议在知识产权局的领导下,召集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公证部门、律师、知识产权专家建立知识产权公益维权中心,为有服务需求的民营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维权经验交流,线索提供、证据收集等服务;相关部门应要求各大线上购物平台建立专门部门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工作,加大对线上电商审查力度,开通投诉渠道,配合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全力支持知识产权维权工作。
5.加强企业税务筹划和培训工作。加强税收筹划,是企业加强风险防控和合理缩减成本的重要途径之一,民营企业在税法体系的繁杂以及新政策的频繁出台背景下,应要求企业财务人员持之以恒的加强税法的学习,同时密切保持与税务专管员的业务联系,及时掌握新政策导向并合理运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聘请专业人员对企业纳税申报工作进行筹划和审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减少税务成本,预防税务风险;建议税务部门成立专门税务法律政策宣讲团体,定期为企业解读最新税务政策。
6.抗疫期间,为旅游企业提供更多政策支持。以缓解中小微旅游企业生存压力为目标,建议就2019年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的中小微旅游企业,简化失业保险金的申报、发放流程,特事特办,让旅游企业及时享受到应急稳岗补贴;及时发放旅游企业失业保险金用于职工的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等相关支出,针对所有参保的旅游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落实以工代训补贴,以稳定旅游行业人员队伍,保证山西旅游市场恢复后能够有完整的工作团队;鼓励并帮助旅游企业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等方式,免费开展导游继续教育、技能提升培训等。
7.服务民营企业其它建议
(1)服务民营企业重点项目
民营企业是推动山西经济转型的重要力量,针对现在项目快速发展与项目审批不同步、通过弱化招投标等方式推动项目建设的情况,需从法律和政策上帮助民营企业依法合规的发展,加大对服务重点项目的法律帮扶力度。
(2)面向民营企业开展针对性培训
不同类型的小微企业诉求不同,存在的问题及法律风险也各异,建议根据区域划分服务主体及服务对象,设置问卷调查了解小微企业的主要诉求并对共性问题整理汇总,组织小微企业与服务小组共同开展研讨会,由服务律师针对共性问题开展法律培训。
(3)房地产开发企业关注的商品房买卖、租赁合同履约风险的解决建议
受疫情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面临逾期交付房屋、逾期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和不动产登记等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全面审核,对已经或者即将发生逾期履行情况的合同,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重新确定房屋交付、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和不动产登记等的合理时间,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及时通知买受人。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留存相应证据资料,如政府、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出具的疫情公告通知、复工申请文件、消毒防疫照片等相关证据,以证明疫情与交付延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适用不可抗力的免责事由。关于认购协议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的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认购人签署的认购协议大多约定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履行期限在疫情防控期间,将因企业不能复工导致认购协议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对于认购协议约定在疫情防控期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尽快与认购人沟通,重新确定签订时间。除认购人主动要求解除认购协议之外,不提倡协商解除认购协议。
以上为山西省律师协会开展的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主要工作,接下来省律协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疫情防控常态化中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部署,发挥全省律师法律服务的专业优势,与省工商联等部门建立长期、稳定、有效的沟通机制,了解企业在法律服务方面的实际需求,为民营企业做好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帮助企业克服短期经营困难,为我省经济社会秩序的恢复发展贡献应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