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毕力夫到太仆寺旗司法局检查调研时专门到山西北岳(太仆寺)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检查指导工作。锡林郭勒盟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白雅明,锡林郭勒盟司法局副调研员斯琴巴特尔,锡林郭勒盟政协副主席、太仆寺旗旗委书记宝日夫,太仆寺旗旗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占瑞,太仆寺旗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郭维陪同。
山西北岳律师事务所总部党支部书记、主任牛通清介绍了山西北岳(太仆寺)律师事务所在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办理政府涉法信访案件、公益性法律方面取得的成绩。
毕厅长对北岳所在贫困县太仆寺旗设立律师事务所予以表扬,指出:山西北岳律师事务所在国家级贫困县太仆寺旗设立律师事务所,填补了本地区没有律师事务所的空白,从经济发达的大同地区到内蒙经济落后的太仆寺旗设立律师事务所,律师们在收益上肯定有重大牺牲,这种精神值得表扬。
毕厅长在检查工作时指出:各苏木乡镇党委、政府和旗直各部门需要普遍设立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的工作经费各级财政部门应予以保障。各级部门应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实施意见》的精神。
毕厅长对北岳所在法治政府建设和为政府处理涉法信访中取得的成绩予以表彰,在讲话中强调:山西北岳(太仆寺)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不长,但能够为旗委、旗政府排忧解难,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特别是化解解决了常某某长达二十多年的信访案件、五星南场牧民群访案件、王某某死亡赔偿等案件,为太仆寺旗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成绩。上述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案件化解社会矛盾成功经验及典型案例,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系统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