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律协召开五届十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发表时间:2019-06-11

6月10日下午,省律协五届十七次常务理事会在太原召开。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翟新山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韩光参加会议,省律协会长高剑生主持会议。省律协五届常务理事、省律协秘书长牛振宇、副秘书长张晋萍、马玉英余浩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本次常务理事会应到常务理事27人,实到21人,符合法定要求。

会议通报了《山西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筹备方案》,充分讨论并以全票通过了《山西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审议稿)》。

翟新山副厅长代表厅党委、省律师行业党委做了讲话。他首先肯定了本届常务理事会5年来为律师行业发展做出的的成绩和贡献。同时,对我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召开的时代背景、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筹备工作原则等进行了阐述,并对工作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最后,他希望参会的五届常务理事不管是否仍然当选为下一届省律协理事、常务理事,都要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

高剑生会长做会议总结。他要求,五届常务理事要深刻领会厅党委、省律师行业党委对召开第六次全省律师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重要批示及翟新山副厅长讲话精神,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做好换届筹备工作;要认真总结、提炼五届理事会的工作成绩、经验和不足,对新一届理事会提好工作建议。

常务理事会还对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促进涉外法律服务发展及撰写《山西律师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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