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律师朋友们: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1月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对于律师而言,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是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要求,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这一本质属性的必然要求。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特别是承担法定职责的政法机关、法律工作者更是重任在肩。律师作为承担法定职责的职业群体,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义不容辞,责无旁贷。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直接参与者,全省律师在参与扫黑除恶工作时一定要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项原则,用高度的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切实推进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全省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把好律师辩护工作的第一道关。全省律师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厅党委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若干指导意见和省扫黑办的相关办案指引,让每一起扫黑除恶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和社会的检验。
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全省律师朋友们,让我们以昂扬的精神状态,严谨的工作作风,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扫出朗朗乾坤、清风正气,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发挥律师应有的作用!
山西省律师协会举报电话:0351-2681137
举报邮箱:sxlxwtzx@163.com
山西省司法厅
山西省律师协会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