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驻点律师接谈工作座谈会和专题培训在太原举行
发表时间:2018-01-16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需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试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及时纠正冤假错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的要求,经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以下简称“四巡”)、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多次商榷,决定在省高级人民法院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驻点律师接谈室”。1月12日上午,四巡驻点律师接谈工作座谈会和专题培训分别在山西省司法厅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

         座谈会在省司法厅五层会议室召开,由山西省律师协会会长高剑生主持。四巡副庭长王锦亚,四巡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刘冠兵,法官助理盛云萌,省高院信访局处长贾红卫,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翟新山,省律协秘书长牛振宇,副秘书长马玉英,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马军等11人参加了座谈会。      

      四巡王锦亚副庭长传达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委及两高一部关于律师代理申诉案件的重要精神,对我省前期筹备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对四巡率先在山西开展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建议。他强调,各方要做好衔接沟通工作,成立联席会议制度,尽快开展试点工作,积累宝贵经验,为后续工作顺利开展做好铺垫,确保律师接待刑事案件申诉人员和代理申诉工作顺利进行。牛振宇秘书长汇报了关于遴选优秀刑事业务律师担任四巡驻点律师接谈室律师的工作情况。省法律援助中心援助科郭丹鹰科长对配合此项工作开展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汇报。与会人员就律师参与此项工作具体接谈程序、案件审核把关、工作考核、业务培训、信息化管理、成立专家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翟新山做出了总结讲话。他要求,参与此项工作的各部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发挥作用,共同努力做好此项工作。他指出,我省积极参与了四巡驻点律师接谈筹备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开端,要继续理性思考,总结经验,注重实践,持续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律师接谈刑事案件申诉人员和代理申诉工作顺利进行,为全国做出示范。             座谈会召开的同时,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了第四巡回法庭驻点律师接谈工作专题培训,经省律协在全省律师范围内遴选出的80名执业时间在8年以上、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良好、擅长刑事法律业务的律师参加了此次培训。四巡资深法官董保军对参训律师进行了业务培训,他就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由来、内涵、施行以及驻点律师如何接谈来访申诉人员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省律协副会长张培义代表省律师协会在培训班上对与会律师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意识,将四巡驻点律师接谈工作视作一项政治任务,不折不扣的履行好相关职责;二是要把好质量审核关,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开展工作,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审慎提出自己的审核意见;三是要认真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遵守驻点单位工作纪律,服从统一管理,切实发挥作用,树立行业形象。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省律协副秘书长张晋萍等参加了培训工作。

   驻点律师接谈室开展工作后,省律协将每个工作日向接谈室派驻一名遴选出的律师前往值班。今后,我省凡拟到四巡(设在河南省郑州市)提出刑事申诉请求的当事人,均须先到驻点律师接谈室接受专业律师对申诉案件的初步审查,经律师签署意见,认为案件存在疑问,建议四巡复查,并加盖接谈室印章后,当事人再委托律师代理申诉案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由省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援助律师代理案件。这项工作在全国属于首创,必将为其它省、市开展此项工作起到示范作用。 

   此次座谈会和专题培训为顺利开展四巡驻点律师接谈工作,对进一步推动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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