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座谈会进一步促进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
发表时间:2016-04-20

会议现场/摄影:王昆鹏

山西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化清/摄影:王昆鹏


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严奴国/摄影:王昆鹏


2016年4月18日上午, 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检察机关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山西省检察院邀请省司法厅、省律协领导和10名律师代表,就全省检察机关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听取意见。山西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化清、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郭强、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正、秘书长韩光等参加座谈。

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严奴国向大家介绍了目前检察机关落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状况。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检察系统积极推出落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措施,如设立案管中心、专人接待、电子阅卷、规范程序、全面督导、网上巡查等,极大地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律师接待水平,基本解决了过去律师反映的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会见难等问题。贯彻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省检察机关一要下大力气,强化措施,切实解决“三难”问题;二要学会倾听,规范程序,认真 听取律师意见和建议;三要加强沟通交流,相互支持配合以法制的力量,共同推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山西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郭强指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规定,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检察机关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为建立职业互信打下了良好基础。下一步检、律两家应进一步加强联系沟通,多开展工作研讨、学术交流等活动,建立相互监督与互评机制,重要信息通报与反馈机制,职业互换机制。

省政协常委、山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山西锋卫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正认为,检察机关出台《关于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阶段依法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意见》非常好,非常及时。对检察机关近年来开展的一系列依法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予以认同,也感受到我省检察机关实实在在做事的工作作风。他建议,除目前已经建立的高层次的省政法委主导的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外,各个成员单位应该建立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益的具体联络机制,以方便及时、灵活机动的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个别问题。

针对刘正副会长提议,主持会议的严奴国副检察长当即表态落实,受到参会律师一致鼓掌欢迎。

参加会议的各位律师对省检察院一丝不苟、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表示高度赞赏。交流中,大家普遍认为,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下大力气狠抓队伍建设,依法保障当事人权益,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极大提升,律师权益的保障在检察系统有了显著改善,广大律师也切切实实体会到了党的政策的阳光温暖。

律师代表们还就省检察院起草的《关于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阶段依法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意见》,各自发表了具体的观点和建议。

山西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化清代表省司法厅,对山西省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倾听律师意见建议表示欢迎。他指出,检察官和律师虽然职责任务、诉讼角色不相同,但从职能定位、价值目标、履职要求、职业特点看,本质要求是一致的。省检察院主动、多次与律师召开座谈会,就如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益,共同促进司法改革进步与广大律师进行交流探讨,做到了“五好”,即姿态好、机制好、内容好、氛围好、效果好。省司法厅、全省律师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全面落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规定和措施,共同促进法治山西建设,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稳定良好运行,发挥各自职能作用。

会议确定建立省检察院与律师常态沟通联席机制,出台规定、落实到人,一般情况每半年座谈一次,特殊情况及时沟通,切实解决律师在依法履行职务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障碍和检察系统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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