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振兴崛起法律顾问团” 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发表时间:2016-10-21

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翟新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现场


1019日下午, “山西振兴崛起法律顾问团”第一次会议在司法厅二楼会议室召开。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翟新山、厅律管处处长郭强,省律协会长、副会长,省律协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山西振兴崛起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研究讨论了法律顾问团的职能定位、工作模式和工作职责,顾问团办公室的定位与职责,11个专项法律顾问团的人员组成方式、具体工作职责及如何开展工作。

省律协会长高剑生主持会议并做了总结发言。他指出集结全省律师为山西振兴崛起提供服务要做到“五个集中”、“四个出”,即 集中力量、集中关注、集中时间、集中业绩、集中发声,出主意、出业绩、出经验、出材料。

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翟新山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要将“山西振兴崛起法律顾问团”的工作与律师事业发展、律师协会建设、律师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翟主任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一,要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要站在党委、全局的高度发现问题,为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战略性任务、宏观性任务提供服务。同时,以此为契机,将党委工作与律师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这对提升律师形象也是一个历史性机遇;要落实楼阳生代省长作出的重要批示“以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关于集结全省法律服务力量促进山西经济振兴崛起的若干意见》为抓手”,紧紧围绕《集结全省法律服务力量,促进山西经济振兴崛起的若干意见》中的任务提供服务。第二,要建立机制,建好队伍。法律顾问团和11个专项法律顾问团都要建立好相应的机制,挑选好精兵强将,明确具体任务,既要有实践又要有理论探索,还要出成果。第三,要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顾问团成员要负起责任、精心筹划、组织落实。同时,要做好协调、指导工作,要持续不断地抓,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

                                    (摄影:王昆鹏)


省律师协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