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律协举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暨刑事辩护研讨会”
发表时间:2017-03-21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文娅致辞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翟新山致辞

省律协会长高剑生主持研讨会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超作主题发言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本森作主题发言

省律协副会长张培义作主题发言

法官代表发言

研讨会现场

    3月18日上午,山西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暨刑事辩护研讨会”在省城太原召开。研讨会由山西省律师协会主办,省律协刑事法专业委员会、诉讼与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协办。高剑生会长主持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文娅,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翟新山出席会议并致辞,法官、律师代表等共计15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本森,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超,山西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张天虹,省律协副会长张培义作了主题发言。

    省高院刑一庭庭长周太生、副庭长王洪明,刑二庭副庭长薛克昌、孙晨澜,刑三庭副厅长赵宏、审判员孟静涛,省律协刑事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晋阳所任国庆律师,诉讼与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恒帅所帅月贵律师,晋商所李万忠律师,弘韬所朱帅律师,北京大成(太原)所马俊律师,德恒(太原)所许明侠律师紧紧围绕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暨刑事辩护”这一主题,阐述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意见和建议,“控辩平衡”、“庭审实质化”、“无罪推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专业术语频频入耳,观点新颖,赢得参会法官、律师一次次的热烈掌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这对进一步保障司法权威、促进司法公正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次研讨会的召开正是为了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五部委出台的《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司法改革,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而举办的。研讨会在与会专家、法官、律师的热烈讨论发言中于中午13:00才结束。

(摄影: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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