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充分展现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律师制度恢复40年来律师事业发展历程、伟大成就,激励和动员广大律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岗位作贡献,为全面依法治国而不懈奋斗,全国律协决定开展“辉煌70年•奋进40载——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四十周年”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现将全国律协《关于开展“辉煌70年•奋进40载——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四十周年”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市律协、省直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结合本次征集活动主题及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广大律师参与摄影作品征集活动,要求省直、太原市至少报送10幅作品,其他市至少报送5幅作品,并于6月20日前将作品发送至省律协宣传联络部邮箱,省律协将统一报送至全国律协。
联系人:杨磊
电话:0351-2681139
邮箱:55129856@qq.com
附件:《关于开展“辉煌70年·奋进40载——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四十周年”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山西省律师协会
2019年5月17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关于开展“辉煌70年·奋进40载——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四十周年”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充分展现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律师制度恢复40年来律师事业发展历程、伟大成就,激励和动员广大律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岗位作贡献,为全面依法治国而不懈奋斗,全国律协决定开展“辉煌70年·奋进40载——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四十周年”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辉煌70年·奋进40载——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四十周年”为主题。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主要内容为律师事业发展的宝贵经验、创新突破、有力举措、丰硕成果;热爱祖国、服务国家大局、锐意进取、爱岗敬业的律师和行业工作者;重点征集1979年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初期,特别是重要时间节点,重大历史事件、会议、案件中的场景图片以及代表性人物的珍贵图片。
(二)作品类型及格式
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幅照片,也可为组图照片(每位参赛者限6幅以内,须标明顺序号);照片为数码照片、黑白照片、彩色照片均可,可用相机、手机、摄像机等摄录设备进行拍摄,格式为JPG或PNG,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不低于15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1M。
(三)评选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扣主题、形象生动,有较强艺术感染力。
2、参赛作品不涉及国家机密、当事人隐私,封建迷信,不含有种族与宗教歧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3、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图片仅限于长宽、亮度、对比度、饱和度、色相、白平衡等微调整,以绘图软件合成的图片不在参选和评审范围之内。
三、奖项设置
特等奖(10名):获奖证书及奖牌;
一等奖(20名):获奖证书;
二等奖(40名):获奖证书;
三等奖(60名):获奖证书;
优秀奖若干名;
优秀组织奖(10名):获奖证书及奖牌,用于表彰组织有序、报送作品数量质量双优的律师协会。
四、评选流程
(一)初选报送
1、请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组织推荐,于6月30日前将参赛作品发送到活动报送邮箱:LSHHSSN@163.com。
2、全国律协开放社会公众报送通道,请作者于6月30日前将参赛作品发送到活动报送邮箱:LSHHSSN@163.com。
3、作者须填写作品登记表(详见附件),报送作品须配有作品名称和6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作品名称和说明为完整作品的一部分(另须注明作者情况及联系方式,拍摄时间、地点以及作品中人物的基本信息等)。
(二)作品评审
全国律协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定委员会,负责对报送的摄影作品进行评审。评定委员会通过投票产生获奖作品。
(三)作品公示
获奖作品将通过“中国律师网”和“中国律师”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
五、成果运用
(一)获奖名单将在全国律协新闻发布会上公布。
(二)获奖作品将在全国律协新办公地址长期展示。
(三)获奖作品将由全国律协组织印发优秀作品集,向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大力推广。
(四)获奖作品将在第十一届“中国律师论坛”上公开展出。
(五)获奖作品将作为《中国律师社会责任报告(1979-2019)》和《中国律师行业发展报告(1979-2019)》中的配图公开出版。
(六)获奖作品将陆续通过《中国律师》杂志进行刊载,标注作者姓名并根据中国律师杂志社规定给予相应稿酬及图片版权费。
六、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和参赛费,每位参赛者在参加本次大赛的同时即视为已明确同意主办方有权使用或授权主办方使用该作品,使用者尊重和保留作者的署名权。
联系人:尚 鑫 010-84049948 13671191390
宋安勇 010-84020226 13051606778
邮 箱:LSHHSSN@163.com
传 真:010-84020227
附件:“辉煌70年·奋进40载——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四十周年”优秀摄影作品征集作品登记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19年5月6日